「唔!」
「痛嗎?」平常女生應該痛得大哭大叫了,她卻只是輕微的抖著,那顫抖幾乎不可察覺。
她聞起來乾淨,還有一股似有若無的香氣,他試圖辨認,卻發現那香氣不是他身邊那些演藝圈人會噴的香水味。
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張馭曉感覺到孫立言本來貼放的手慢慢掐緊他,臉蛋蒼白如紙,為了不讓痛苦從眼中滿溢出來,宛如薄翼的眼瞼泛起皺褶合上。
「難喝的咖啡,要穿馬甲小可愛都隨便你,你的小胸部也很好看,我以後不會再管你穿什麼,你泡的咖啡我也會忍耐。」
「你放我下來……」這傢伙在碎碎念些什麼?誰要他忍耐了,他想喝,還得看她願不願意泡,還有她愛穿什麼是她的自由!「你給我走慢一點……」
感覺得出來他已經極力在放輕腳步,但是不管他多麼小心,只要邁步就會牽扯到她的傷處,血滲得厲害,她甚至聽得見血管裡的血從傷口流出去的聲音,嘩啦啦、嘩啦啦,水利局的工人要是挖斷馬路上的水管管線,那水,應該也是這麼個浪費的吧。
「大胸部看了晦氣,真的!」張馭曉還在竭盡所能的轉移某人的心思。
她抬起漸漸發軟的兩指壓住他的嘴。
這男人沒安慰過人嗎?想轉移她的注意力,卻連自己一向自若的表情都變得猙獰了也沒發現。
因為愧疚,這麼自我的人為了她退讓了,他應該不知道自己退讓了什麼吧。
儘管很不想讓他看見自己的弱點,但不可否認,他拙劣的安慰的確轉移了她不少注意力,再堅持下去也沒有意義,就軟弱一回吧。
「不會有事的,我馬上送你去醫院,我有認識的醫生,他醫術高超,就算死人也能救活。」把她放進車裡,繫好安全帶,張馭曉立刻鬆手,關門,迅速跳上駕駛座,踩下油門,車子以極快的速度飆出巷子口。
眼睛看著前方的路,一手掌握方向盤,另一隻手把孫立言冷冰冰的手往自己的大腿上放,再反過來蓋住她。
「很痛的話就掐我,掐到你解痛為止。」
他是真心在擔心她吧,認識他以來,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眼睛長在頭頂上的狂徒似乎不那麼討人厭了。
不過,犯了失誤,這次的報告書要寫不完了……
***
當孫立言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在病房裡。
價錢很不樸素的病房。
她在這裡躺了三天,被伺候得非常周到。
根據醫生的說法,她得躺上一個月。
那個混蛋下手這麼重,下回讓她撞見,一定不饒他!
沒有按鈴叫喚,這個安靜過頭的病房就不會有多餘的人進來,蒼白的空間,響著維生系統近乎單調的聲音,她討厭醫院,合上眼睛,把MP3的音量開到極致。
張馭曉開門走進病房,第一眼看見的就是戴著耳機,微皺著眉頭的孫立言。
他的腳步很輕,即使地上踩的是厚厚的地毯,還是怕發出一點聲響吵到她。
走近床沿,肆無忌憚的瞅著她。嗯,臉色還有點白,但起碼恢復了些血色,躺在床上的她看起來更小只了。
老實說,在他這圈子的女人有哪個不是正妹?身村一流,臉蛋完美,闖蕩演藝圈,這些都是基本配備。
而她呢,幾乎是不笑的,很認真、很安靜、很傻氣,對工作的執著,甚至讓他感覺到壓力。
所以他從來沒正眼看過她。
她個子很小,一百七不到,小小的臉帶著幾分英氣,仔細的看,眉型柔順當澤貼額而長,瞳孔清澈透明,還有……他想起來,一般人的眼珠是帶褐色,她是剔透的黑寶石,罵他的時候會亮晶晶的,像浸水的葡萄。
她原來長這個樣子。
忍不住往她短短的頭髮摸去,忽然某人的眼睛毫無預警地打開。
其實他一進門,她就知道是他來了,那步伐、那身上的古龍水,這幾天熟到不能再熟。
當場被人贓俱獲,要縮回手嗎?不,張馭曉很大方的摸了摸。嗯,如他想像的柔軟。
「你這是做什麼?」怪異的感覺滑進孫立言心底。
「頭髮上面有髒東西。」
明顯的不信。
這種壞心眼的巫男哪來的好心?肯定有鬼!
窄版緊身牛仔褲,黑色整排釘子中筒靴,長款軍用大衣,耳垂兩排鑽石耳釘。
戴著大墨鏡見人,看起來似乎力求平民打扮,其實不然,他就算只穿一九九元的衣服出現,依舊給人鶴立雞群的感覺。
那墨鏡遮去他半張臉,光天化日下出門,不想被包圍,要躲粉絲,可想而知,他的自由少得可憐。但在這裡——
「麻煩你把墨鏡拿下來,這裡光線很充足,我不是你的粉絲,不會騷擾你的。」
瞧瞧,人精神了些,立刻無視他Boss的身份。不過雖然腹誹,張馭曉還是拿掉了墨鏡,露出招峰引蝶的臉來。
「你在聽什麼音樂?」她不執勤的時候幾乎都在聽音樂,他看過,遠遠的。
戴著鴨舌帽,身穿棉T、連帽外套、貼身褲搭著牛仔短褲,腳穿布鞋,就像一個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歡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來,衣服上面會夾著掉落的松針。
他要求她隨傳隨到,所以她能擁有的閒暇時間很少,可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記得那看過的印象。
「要聽嗎?」看在這幾天他天天來醫院報到的份上,她難得主動示好。
「我對音樂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孫立言把剛從耳裡掏出來的耳機作勢再塞回去——
「唉,不要這樣。」他撈過耳機,放入自己耳裡,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著層層紗布的小腿延伸到兩隻腳板。
那腳趾圓潤的腳底下,有他看過因為長途奔跑幾乎磨破一層皮的慘不忍睹模樣。
為了到處找他,拼了命的找,這麼奮不顧身,有哪個女人這麼傻?
送她進醫院時,她痛得死去活來,甚至暈過一次,可是從頭到尾沒掉過一滴眼淚,這女生的強悍,實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訴自己才能把眼光從她的腳上移回來。
「很痛吧?」
她笑了笑,說的卻是——「謝謝你送我來醫院。」
「我也謝謝你救了我。」遲疑了下,他非常難得的向別人致謝。
「那是我的職責。」
「你對自己的職責都這麼拚命嗎?」那麼的義無反顧。
這年頭說要拚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卻沒有。
「得看跟著的是什麼樣的老闆。」她意有所指。至於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沒想到他一離開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張馭曉伸手把她的頭髮揉亂,一想到那麼愛穿熱褲的她,歉疚難過的情緒都浮了上來。
「我是好Boss,不過你不會後悔犧牲一條美腿,我的好以後你會知道,先說好,可不能上癮喔!」
「老王賣瓜,而且這種支票一點也不可靠。」她邊躲魔掌邊唾棄。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經過GAS標章認證,消費者才肯買回來的。」經過輔導檢驗、管制,就跟豬肉得經過CAS認證的意思是一樣的。
孫立言索性翻身,來個置之不理。
不管他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還是胡瓜,少理為妙!
「要不然我順便找個整形醫師幫你整一整,要恢復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應是充耳不聞。
張馭曉也不以為意,自己找了張椅子搬到床前坐下,並沒有拔掉耳機,就這樣和孫立言面對面,聽著同一首歌。
空氣中有那麼一段時間是停止的——只有光塵在空氣中瀰漫跳舞。
「這MP3里怎麼聽來聽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現在還有人在聽他們的歌。」張馭曉的神情很淡,但彷彿還帶著一股悠遠的思緒。
「『狂潮』可是亞洲天團,怎麼到你嘴裡好像很過時似的?你們同是音樂人,沒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樂從來沒有過不過時,只有經典與否。
「一個已經解散的搖滾Band就跟散沙沒兩樣,現在的粉絲見一個愛一個,用過就丟,恐怕早就不記得,像你這麼長情的才少見。」對明星偶像情長,那麼是不是也代表她對感情也很執著?
「他們一路跟著我走過來,陪我度過很多時候,在我心裡,他們是最特別的,當我失去爹媽,剩下一個人在瓦礫堆的時候;當我在軍校裡一個人都不認識的時候;當叢林戰我以為會死在夥伴的槍下時;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為會渴死的時候;當我遇到難關覺得快要過不去的時候,都是他們的歌聲安慰了我,你覺得我有多麼喜歡他們?」
她偏過頭,望著窗外醫院的庭園,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樹,風吹過樹梢,葉子窸窣作響。
張馭曉知道他的粉絲多如潮水,但是他無法確定是不是有人像孫立言喜愛狂潮那樣的喜歡他。
這讓他想起了過去年少的時光。
「為什麼當保鏢?」他忍不住問。
「那你為什麼要當歌手?」她反問,側著臉的她半身彷彿鍍著陽光,像個天使般。
「因為不想浪費我這張臉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臉。
「我是戰爭孤兒,沒得選擇。」她輕描淡寫的帶過。
在爆炸中失去所有,包括外交官的爸爸、媽媽、弟弟、妹妹,所有她上一秒還熟識、在聊天、或道別或是微笑以對的面孔,一瞬間全化為烏有。
她不明白老天留她這條命要做什麼?她在瓦礫廢墟中被好心逃難的人帶到避難所,最後進入政府供應食宿學費的軍校,在那裡,她學會的就是為國家殺人、救人,她支援過不同國家,參與反恐及武裝解除行動,後來高層內部發生分裂,一向照顧她的格鬥教練問她要不要跟他出來,她答應了,於是有了黑水武裝保全。
他伸手,用手背貼著她的臉頰,就這樣放著,什麼話都沒說,只是那雙冷星般的眼睛湧現沒有人見過的真摯情感。
「你很了不起,我很遺憾……」
「我不需要同情,我很喜歡我的工作。」孫立言心神一震,立即把臉轉開。她有些懵了,他的手心很暖,那股莫名的暖意似乎滲進了她的心底。
戰爭對許多文明國家而言是一種不必要的罪惡,可是也有很多國家拿戰爭當幌子,做為懲惡的手段。
孤立無搖的人,求救無門,求償也無門,她走的這條路,救一條命算一條。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也是孤兒。」張馭曉的瞳孔有些黯然,「我是跟著祖母長大的。」他顯然比她幸運了些。提到了祖母,他的語氣中有抹掩飾不住的溫情。
孫立言點了點頭,什麼都沒說。
他們是主從身份,只相處過幾天,接觸的時間要不是硬碰硬,就是玩躲貓貓,如果扣掉事發當天還有住院這幾天,他們比較有互動的也就是現在這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那麼面對他,她那卜通卜通跳的心是怎麼回事?
這幾日他天天來醫院報到、來看她,只能說他的確是個有良心的僱主。
她怎麼能夠因為這樣就覬覦起鮮美的他?顯然醫院單調的生活會讓人變得脆弱。
人吶,要懂得趨吉避凶,追求平安,喜歡上太帥的男人則叫自找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