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搭救她免於被巨大的燈光當頭砸下的男士,一直縈繞在她心頭不去。她明知他不可能再出現在她生活之中,但仍忍不住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思念他。
她想起那一天晚上,他吊著臂膀和她一起離開醫院,到附近的一家小餐館進餐;最後竟還是由他付帳,真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還好是在晚上,否則兩人身上的衣服血跡斑斑,看起來還真嚇人呢。後來,他叫來一部計程車,先送她回家之後就走了。
她除了知道他名叫史秉忱之外,其他的就一無所知了。剛開始幾天,她會期待他忽然出現在她家的花店門口。但一連好幾天過去了,他並沒有出現。她的希望一一落空。
不要幻想了。她對自己說,這種事只會發生在小說裡,不可能出現在花店的灰姑娘身上的。
而且現實生活裡根本不容許她存有幻想。她最好把他當成是一個美好的回憶,好好的收藏在心底。如此就夠了!她這麼安慰自己,夠了,這樣就夠了。他救她一命,讓她依然能完好無恙的看店賣花,維持一家生計。上蒼已然如此厚愛她,她還能再做無理的要求嗎?慾望越多,煩惱越多,不是嗎?
想通了也就沒事了。
她照常勤奮的工作。一般她清晨就開門做生意,一直到下午四點才關門。不過她在門鈴邊裝設了一個拉鈴;熟客都知道在關門以後拉這個鈴,還可以買到花。
她照常在下午四點關上落地窗門,然後開始進行結帳的工作。
這個月由於葉家派對大手筆的買了大量的鮮花,收支很容易就能均衡了。她這個月份可以不必再擔心付不出房屋貸款,或付不出買花的帳單了。
每個月她就只擔心這兩筆費用。他們一家四口的生活費用,勉強湊和過去,也要不了多少錢。但是現在他們居住的這一幢位於民生社區市場附近的一、二樓店面和住家,當初是貸了鉅款才買下來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每個月的負擔不小。而且這筆債務還得再背負十載才償還得了。
自母親過世後,家計便由她負責了。她負責把花店的收入,支付每個月定時與不定時而來的帳單。花店的生意雖不惡,但要達到收支平衡也確實頗傷腦筋。唉,也實在是房屋貸款的壓力太重了,不然日子一定過得輕鬆多了。
她把帳做清楚之後,又得去做晚飯了。
她父親負責買花和外務。她就負責打理一切內務了;包括看店和家中的各種事務。很辛苦。不過她做了兩、三年了,越做越順手,也就不覺得苦了。再則她的弟妹也大了,多少也能替她分擔一些工作,她已經輕鬆不少了。
她的兩個弟妹,一個就讀成功高中二年級,一個還在念國中。他們處在升學壓力之中,卻都不參加補習,只為節省家庭的支出。因為他們都知道母親過世時,不但花費了大筆醫藥費,連喪葬費用也是對外舉債來支付。兩兄妹年紀雖小,不過卻很懂事,知道自己尚處在消費階段,都不敢任意增添家庭的負擔。
如意頗感安慰。母親在天之靈應可安息了。她雖然不在人間,但他們一家四口能和和樂樂的過活,一定是她所庇祐的。
白展雄收帳回來了。他嚷道:「如意,錢收回來了,我放在抽屜裡,你記得來銷帳。」
「喔,好的。」她揚聲答應著。抓起一大把青菜,丟進油鍋裡,「滋滋滋」的作響。
※※※
餐桌上擺好了三菜一湯。
一家四口也坐好了,幾乎是同時端起飯碗。
「姊,我的球鞋壞了,明天又有體育課。」如瑋一邊扒飯,一邊說。
「等吃過飯以後,我拿錢給你自己去買。」如意說。對弟妹她從不過度干涉,容許他們有一點自我空間。「如玉,還有錢用嗎?」
「有。」如玉乖巧的點頭。她很節儉,不真正需要的東西,她絕不會買。這個年齡正是最愛美的,但她從不要求買新衣,寧可穿姊姊的舊衣服。她的理由是平常都穿制服,穿便服的機會很少,何必浪費?
飯後,如瑋和如玉拿便當盒裝剩下的飯菜,明天帶去學校當午餐。
如玉一般都包辦洗碗的工作,如瑋一有空也會拖拖地什麼的。最難得的都是自動自發,從不用人家威脅利誘。
如意銷完帳後,抽出兩張千元大鈔交給如瑋。
「買好點兒的,耐穿。」
「一千塊就夠了。」他要還給姊姊一張千元鈔票。
「都拿去,買好一點的球鞋,一千塊不夠,別以為我沒上街買過東西。」她又推回給他。
「一千塊真的就夠了,我又用不著穿那麼好的。」
「去買雙真皮製的,比較好穿,也耐久。一分錢一分貨,這是絕對的。」如意想了想,又問:「要不要我陪你去?」
如瑋有些遲疑,但仍張著一雙迫切的大眼睛看著姊姊,輕輕的點點頭。
「好,你等我一下。」如意把今天收的現金和帳款鎖好,只隨手攜了一隻皮夾。「好了,走吧。」
如瑋似乎很興奮。自母親過世之後,他很孤寂,很多事找不著傾訴的對象。姊姊和父親雖很照顧他,但總沒有母親那樣親近。尤其姊姊對他一向採取放任的教育,說避免過度干預。其實他希望她能多方面關注他,即使有點「騷擾」的傾向,他也不會介意。好比母親以往總愛清查他的房間,甚至到他被窩裡「臨檢」,看他有沒有在偷打電動玩具。現在他得自己清理房間,即使偷偷「窩藏」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也沒人來盤查。他知道姊姊不是不關心他,她怕過度管束會受到他情緒反彈。畢竟她不是母親。她要進他的房間,必定會先敲門。他覺得她太過於尊重他了。但這一切他都放在心裡,不敢對任何人講。苦悶的十七歲。
因此,到了球鞋專賣店,他故意拿不定主意要買哪雙鞋。
「姊,你看呢?哪雙好?」他問。拿起這雙看看,再去試穿另一雙,然後又脫下來。
「我覺得這幾雙都不錯,你就挑一雙吧。」如意還是願意尊重他的意見。
「我……不知道耶,看起來都差不多。姊,你決定好了,你的眼光一定比我好。」
「那好吧,我看看——」她拿起球鞋比較了一下,說道:「這一雙怎麼樣?」
「好。」如瑋很高興的一口答應。這雙鞋是他姊姊親自替他挑選的,意義很不同。
如意也很高興,對店員說:「就這雙好了,麻煩請包一下。」
「好,請跟我來這邊結帳。」店員記下球鞋的編號。
如瑋捧著新買的球鞋,高高興興的跟著如意回家去。
※※※
晚間,如意到後陽台收衣服。折疊好之後,分送到各人房閒。如瑋和如玉都擁有各人的房間,因為要方便他們專心唸書。從前如玉是和如意共用一個房間的,但自她們的母親過去之後,父親便堅持把主臥房讓出來給如意住,自己搬到樓下的貯藏室睡。如意沒法子,只得將貯藏室徹底清理一遍,把許多雜物移到樓梯下的空間,再叫人做一道拉門,關上又是一個小型貯藏室了。
她父親現在的房間很小,一張單人床,一個小衣櫥,別無長物。平常都是如意在幫他整理房間。以前父親不抽煙,現在卻抽得很凶,幾乎一、兩天就抽掉一包。她很擔心,但卻束手無策。她知道父親是因母親過世,心情苦悶。因此她一直不忍心勸阻他吸煙。
她抱著一疊父親的衣服,去敲他的房門。一連敲了幾次,裡面都沒人應聲。或許他外出找友人喝喝小酒,或喝茶聊天什麼的。他一定很寂寞,這是可想而知的。
她推門進去,父親果然不在。她將衣服分門別類收進衣櫃。床頭煙灰缸有幾截煙屁股和一堆煙灰,她順手清理乾淨。其餘的還算整齊,不需怎麼整理,她看看便走出去了。
她又分別將乾淨的衣服送到如瑋和如玉房裡。兩兄妹皆挑燈苦讀,她感到又是欣慰又是心疼。放下衣服,她無聲無息的走出去。
回到房裡,看看床頭櫃上的鬧鐘,已經十點五十五分了。真快,一天就這樣過去了。她將衣物收進衣櫃裡,一眼看見那淺咖啡色白色碎花的洋裝時,又想起那一天到葉家豪邸插花的情景。她抖開那件洋裝,胸襟上那一片已沉澱成暗咖啡色的血漬,令她回想起那天史秉忱奮不顧身搶救她的那一幕。她在他的保護之下,毫髮未傷,他卻被玻璃碎片割裂了一道深深的傷口,縫了十幾針。
史秉忱……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他的卻一無所知。那一天從醫院急診室出來後,他們共進一次晚餐,而後他坐計程車送她回家。他們沒有留下彼此的電話號碼,也沒有約定再見面的日子,只淡淡的互道一聲再見……能再見嗎?她忍不住想著這個問題。對方是葉家的貴賓,想必有一定的身份地位;而自己只不過是個賣花的女孩,他不可能再來找她吧?也許他忙於工作,不消數日早已將她忘得一乾二淨,而她卻對他念念不忘,實在是一廂情願的可笑!但是畢竟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對他感念不已,應該也是人之常情吧!
她用指尖輕輕撫摸洋裝上那片暗咖啡色的血漬,這是史秉忱的血,他的血呀!這件衣服不能再穿了,但她決定要永久保存。就像她永久保存那一天的記憶一樣!
上午十點鐘整,史秉忱將車開進葉家的深宅大院。
時值十一月上旬,氣溫還算高。因此葉明珠小姐已著上泳裝,像條美人魚般在泳池裡梭巡,只見她悠哉游哉的,不亦樂乎!
秉忱在車庫停好車,便走到游泳池邊,和葉明珠打招呼。
「秉忱,你也去換泳褲,下來陪我游泳!」她將頭露出水面,高聲叫道。
他微微一笑,緩緩的搖頭,就勢坐在太陽傘下的白色涼椅上。
「快點嘛,秉忱。」她的聲音中帶點嬌嗔,似乎有些不悅了。見他仍按兵不動,又揚聲喊道:「秉忱——」
他對她揮了揮手,又搖搖頭,指一指自己的左手肘。
她屢喚他不來,頗感不耐煩;便朝向他游過來。
「秉忱,你到底要不要下來?」她在水中叫道。
「我手傷還沒好呢。」他笑道:「你自己游吧,我坐在這兒看你。」
「那多沒意思呀,算了,我上去啦,不游了!」她登上梯子,冉冉出水。她一路滴水,姍姍走來;所謂「出水芙蓉」,大約是指這一幕情景吧。
艷陽下,她的笑容明媚,鵝黃色的泳裝包裹著她曼妙的身材,凹凸有致。葉明珠實在得天獨厚,天使般的面孔,搭配魔鬼般的身材,令天下間的男子無一能夠抗拒。
秉忱展開一條嫩黃色的大浴巾,披在她肩上。
她朝他嬌媚的一笑,一邊用浴巾揩拭身上的水。
白色的小圓桌上有冰鎮過的果汁和紅茶。幾隻水晶杯,在陽光下更顯得晶瑩剔透。
「你要果汁,還是紅茶?」秉忱問。
「果汁。」她戴上太陽眼鏡,躺在涼椅上曬太陽。她的肌膚白裡透紅,極不容易曬黑。
他將果汁送到她面前。她並不伸手去接,只稍稍抬高上半身,張口抿了口果汁。
「還要喝嗎?」他問。
「嗯。」她又接連喝了兩口。「好了,不喝了。」說完又躺回去,享受日光浴。
他將椅子拉至她旁邊,默默的喝著手中的冰紅茶,杯緣鑲著片檸檬片,頓時暑意全消。
這是自上次他在他們的訂婚宴會上缺席後,第一次和她見面。她氣不過他缺席,整整一星期不見他。今天大小姐氣消了,覺得給他的懲罰也夠了,便准許他來看她。
他在電話中早不知說了多少次對不起,對自己的缺席也解釋得清清楚楚的。他所持的理由是他不願一身狼狽相的當眾宣佈他和她訂婚的事。
「怕給你丟臉。」他如是說。「而且那天又是你生日,親朋好友都來了,我不希望因我不慎受傷,掃了你的興致。畢竟你的生日一年只有一次,而我們要訂婚隨時都還有機會。」
大小姐對他的解釋能理解,但仍責怪他沒有在宴會上露面,似乎太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她這麼埋怨他:「大家都知道你受傷了,因此你遲到並不要緊。但一整個晚上也不露面一下,別人或許會想你是在逃避和我訂婚呢。我當然知道你不會,可是人家會怎麼想?尤其是唐婉如,她嫉妒你愛我,而不愛她,沒事就在我背後放冷箭。那一天晚上你缺席,都不曉得她笑得什麼樣子,存心看我的笑話,噁心死了!」
為此她整整生氣了一個星期,到今天才肯和他見面,而且她要故意絕口不再提訂婚的事,存心要看他著急。這一次她可不願那麼便宜他了,非得他再向她求婚一次,而且要他跪下來求,她才肯接受!
秉忱呆呆的出神,也不知在想什麼。他的視線落在天際的白雲上面。雪白的雲朵,幾乎是靜止的,今天一定沒什麼風,他想。
沉默的時間太長了。明珠不耐煩了,只好先開口說道:「你在發什麼呆?」
他回過神來,慇勤的問:「還要喝果汁嗎?」
她坐起身子。「喝紅茶,就你手上那一杯。」
他將手上的紅茶湊到她唇邊。她一連喝了好幾口,嫌不夠冰:「叫小翠再拿冰塊來,冰都化了。」
不消他去叫,小翠嬌俏的身影已出現了,手上拎著冰桶向池邊走來。
她早把時間算得準准的。這個聰明的小妮子!他在心中暗自喝了聲采。
「史先生好。」小翠很有禮貌的打聲招呼,將手中的冰桶放在圓桌上。「小姐,你中午要不要在家吃飯?」
明珠不置可否,用眼睛瞟了瞟秉忱,彷彿要讓他決定。
「我們出去吃吧,好不好?明珠,算我向你陪罪。」他說。
她笑了。他這麼說令她很高興,於是欣然的點點頭。
小翠見沒她的事了,便識趣的退下。
「幾點了?秉忱。」她問。
他看看表。「才十點半,你可以再去游個三十分鐘。」
「好!」她站起身子,對他說:「你真的不游?」
「我不是跟你說我的傷口還沒好嗎?」他說。
「不是都過了一個星期了嗎?我看看,哪一隻手受傷?」她走過去,拉起他的右手看看,沒有受傷的痕跡;又去拉他的另一隻手檢視。可不是,他左手臂上有一道長約三、四公分的傷口,縫合的線都還沒拆下來呢。她喃喃的說:「什麼時候去拆線?傷口這麼深,以後好了一定會留下很難看的疤痕……」
「我是男人,怕什麼?留下疤痕就留下疤痕好了。」
「難看死了!而且摸起來怪不舒服的。」她嘟著嘴巴說。「我叫爸爸去找最好的整型醫生,替你消除手上的疤痕。」
「算了,我是男人怕什麼?整什麼型?不過多受一次皮肉之苦罷了。」他灑脫的說。
「你既然說是男人不怕,那再受一次皮肉之苦又有什麼?」
「好了,你伶牙俐齒,我說不過你。」他不想再繼續研究整型手術的問題。「你再去游泳吧,我們十一點半準時出發。」
「去餐廳吃飯為什麼要準時?」她咕咕噥噥的說。「噗通」一聲,躍入池中。她的姿勢極美,游泳的技術也不錯,活像一隻美人魚。不過她絕對不會像童話中的人魚公主,為了換取雙腿接近心愛的王子,而遭受到惡毒的詛咒。葉明珠小姐不具備那種悲劇性格和高貴的情操,在她私人的字典裡只有「予取予求」這四個字。
※※※
由於葉大小姐堅持要打扮得美美的,因此他們沒法在十一點半出門。
秉忱一直在大廳上等。他看看表,都十二點了,葉明珠還沒下來。
倒是小翠先下來了,她說:「史先生,你再稍等一下,小姐已經打扮好了,馬上下來了。」
他點點頭。「沒關係。」
「喔,對了,史先生,我可不可以請問你一下,那位白小姐有沒有受傷?」小翠忽然有此一問。那天的情形她沒有親眼目睹,都只是聽來的。不知為什麼,她挺牽掛如意的。
他知道她是在問如意,於是答道:「她很好,毫髮無傷。」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真是幸運,若不是史先生救了她,不知現在是怎樣的情形呢。史先生,你真勇敢!」她直率的誇讚他。
「啊,哪裡,應該的。」他難免有些難為情。
「秉忱——」葉明珠下來了。她打扮得艷光四射,身上一襲米黃色的小禮服,不但適合出去用午餐,若晚上還想去夜總會消遣,也對付得了。她似乎特別偏愛黃色系列,手上的皮包和腳上的鞋子,都是同一色系。
她的美麗,秉忱早見識過了,因此不會覺得心跳加劇。但他仍不失紳士風度的抬起一隻手,牽著她步下最後一級階梯。
一般和秉忱出去,她就不坐司機的車,因為秉忱就是她的司機。
明珠特別偏愛吃法國菜。她喜歡法國式的細膩和浪漫氣氛。
道地的鵝肝醬使她食慾大增,心情也變得很好。不過,就在鄰座的一位男士送了他的女伴一大束玫瑰花之後,她的臉就沉了下來,氣呼呼的埋怨秉忱:「你好久沒有送我花了!」
她只消說了這一句話,秉忱立即找服務生過來,交代他去訂購二十五朵黃玫瑰。葉明珠芳齡正值二十五。二十五朵玫瑰,代表她芳華二十五。
他在這方面相當細心,因此她才會在眾多追求者中挑選他做為她的未婚夫。她計畫自己的結婚年齡在二十五至二十六歲之間。
他們尚未用完午餐,服務生的領班已將二十五朵黃玫瑰送到。
明珠喜孜孜的接過花來,心想若秉忱開口再向她求婚,她便不再刁難他了。卻只見他緩緩舉起酒杯,放在唇邊挽了一口,壓根不再提他們的婚事。她欣喜之情馬上冷卻,將花束撇在一邊,賭氣的灌下一大口酒。他也只權當沒看見,對她種種情緒化的舉動,早已疲於應付了。
他覺得這一次是老天爺幫他延緩他們的婚期,他真的得重新考慮這件婚事。不曉得有多少世家子弟,欣羨他能雀屏中選,當上葉氏企業集團的女婿。但他忽然退縮了,忽然覺得成為葉明珠的丈夫,可能會毀了他的一生。既然產生這種感覺,他豈能再盲目的與她步入結婚禮堂?不!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考量一遍,調整自己人生的方向,不能這麼快就決定他和葉明珠的婚事。但是父母那裡通得過嗎?葉明珠的父親會放過他嗎?他根本不敢去想,困難重重!不過能躲一時,就躲一時吧!
明珠狠狠的瞪著他,氣他不開口求婚。總不成由她先提起吧?哼!那是絕絕對對不可能!她心裡打定主意自己絕對不會先開這個口,就算耽擱婚期,也在所不惜!
一頓飯吃完了,他自始至終沒提起過跟「婚」字有關的事情。
她跟他賭氣:「我要回家了,頭痛。」
他遵命。結完帳後,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氣壞了,一進門便衝上二樓,鎖在自己的房間裡,「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壞房裡的擺設。這也算是一種汰舊換新的方式。即便她一個月只動一回真氣,對房裡的擺設進行革命性的破壞,那麼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機會重新添置新的擺設。這有時還得包括新的梳妝台!實在有點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為的情況並不常有。
秉忱聽她房內「劈哩啪啦」一陣亂響,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猶豫了一會兒,終於咬著牙,大步走出葉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這種氣了。
上了車,他一踩油門,「唰」的一下衝了出去。這也算是一種發洩。他一路開到市區,才不得不把車速減緩下來。車速慢下來之後,他腦中的思緒卻加快了。他憶起第一次見到明珠的情景。那約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國外取得企管碩士的學位回來,就在家裡為他舉行的接風宴會上,他第一次見到葉明珠就為她的美麗「驚艷」了。
在家人的慫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來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終於得到她的首肯,答應與他訂婚。
但在訂婚宴會之前發生意外後,他立刻退縮了。那種感覺可謂是頓悟!他忽然領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後,一定會抱憾終身。但這只是他的想法罷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會贊同。當然其餘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兒,絕對會高舉雙手,表示贊成,並感謝他留下這大好的機會給他們。
管他們的!管他們怎麼想!現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緒,除非他想通了,否則絕對不會輕易步入結婚禮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關係人」白如意。若不是為了救她,他也不會受傷。如果他沒有受傷,就不可能到醫院治療。如果他沒有到醫院治療,根本就不可能在訂婚宴會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確定,那麼他一生的厄運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雖救了這個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時也救了自己呢!不知為了什麼,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輕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訴她這件事,不然或許他會買一大把鮮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還買什麼花送她呢?人家家裡開花店的。對了!她用來替他止血的那條絲巾,血跡斑斑,算是毀了。一定得賠人家一條,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車就近開到一家百貨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購物,對於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個專賣名牌絲巾的專櫃選購。在售貨小姐的幫助下,他買了一條淡紫色為底的絲巾,上面還有各種繁複卻美麗的圖案。這是夕霧草的顏色,帶給他的影響,令他挑了這麼一條有美麗的紫色的絲巾。他相信她會喜歡的。
現在就送去給她!有何不可?他一邊發動車子,一邊看了看手錶,四點鐘,這個時間剛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當他抵達白家位於民生社區的「花之屋」時,卻發現店門緊閉。一方小告示牌上寫著營業時間是早上七點至下午四點。糟糕,四點才過了。不過他不是買花的客人,應該可以不受時間的限制。他注意到門鈴邊有一個拉索。既有門鈴,為何還要弄個拉索?他考慮著是該按門鈴還是用拉索。一會兒見到如意,要記得請教她這個問題。
他乾脆兩者齊來,按了按門鈴,又去扯動拉索。
約莫一、兩分鐘之後,如意匆匆跑來開門。見到是他,又驚又喜!沒想到他會來看她,頭也沒梳,腳上還是穿著一雙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覺得好窘。她一張臉驀地紅了起來,也只好延請他入內。
「史先生,請進。」
「謝謝。」他走進「花之屋」,環顧四周,處處都是鮮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身處其間,倍覺舒暢。
「請坐。」如意走到後面的廚房,從冰箱裡取了兩罐飲料出來。她正欲拉開易開罐的拉環,卻被他一手奪了去。
「我來。」他說。一連拉開兩瓶飲料的拉環之後,將其中一瓶遞給她。
如意在店內擺了一套迷你的籐制桌椅,勉強可供三、五個人坐下來休憩。她原來的設想就是讓來買花的客人,有個歇腳的地方。
現在她便是讓秉忱坐在這組籐椅上,自己也坐在一側做陪。
小圓桌上鋪著一條淺色格子布的桌巾,幾乎垂到地面上了。籐椅也是小巧得可愛,那種沒有靠背的。為的是要節省空間,她在店面裡辟出這點小空間已是相當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該說些什麼,只好搭訕道:「我從來不在這張小桌上擺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會擺些瓶花做為點綴。
「你這店內處處是花,何需多此一舉?」他的觀感與她一致。
她很高興。「我就是這個意思。」
兩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許多言詞來解釋了。
他這才將帶來的紙袋放在桌上,從中取出一個包裝得極精巧的扁平狀的盒子出來。他笑著說:「這是我特地買來還你的。」
「還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開來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勵的眼神看著她。
她遲疑的看著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裝,一時之間竟難以下手。
他灑脫的一笑。「我來代你拆好了。」三、兩下那些美麗的緞帶花和包裝紙便被拆除了。他打開盒蓋,一條光彩耀目的絲巾靜靜的躺在盒裡,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謂的「還她」,應該是她用來替他止血的絲巾。她連忙推拒,急急的說:「呀,不,我不能收,你轉送給你的母親或家人吧。你說還我一條絲巾,那我要怎麼還你呢?我這條命可以說是你救回來的,可是我還你一命,你又怎麼能要呢?唉——」她長歎一聲,似乎感到很為難。
「那別說還什麼了,就當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轉口說道。
「我怎能收你的禮物呢?怎麼說也該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惱。怎麼反倒讓他搶先一步?自己實在為人失敗。失敗歸失敗,但總得及時補救。她一躍而起:「我送一束花給你吧,現成的。」
他笑著把她拉回來:「不忙,我還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麼可能?求你來都來不及……」她衝口而出。雖及時打住,但多少洩漏出自己內心的秘密,她不但臉紅,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麼話說得這麼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責。
他還是保持一貫的笑容,覺得這個女孩子真可愛。為了解除她的尷尬,他立到轉移話題:「對了,我剛剛記得要問你一個問題,為什麼已經有門鈴了,你還要加裝一個拉鈴?」
「喔,這件事呀!」她笑著說。「那條拉鈴是在關門以後,給臨時想買花的客人叫門用的。因為我一向很早就開門,因此下午四點以後,多半會睡個午覺。我的房間在二樓,聽不見門鈴聲,因此才會加裝這一條拉鈴。鈴鐺的聲音清脆又清楚,比較不會聽錯。」
他點頭稱許。她果然是個蕙質蘭心的女孩子,處處替人著想。
「不過有時會有調皮的小孩子來玩拉鈴,常讓我白跑一趟。還好現在比較少了,也許是他們玩膩了這種遊戲,也許是他們良心發現,不好意思再惡作劇。不管如何,謝天謝地,我現在很少上這種當了。」
「你每次發現上當時,一定沒發脾氣罵人吧,所以久而久之,他們反而不好意思再對你惡作劇了。」
「可能。我有時的確氣瘋了,但總是盡量忍住。我想多半是這附近的小孩,若是罵了他們,對他們的父母不好意思,而且做生意的人,和氣生財嘛。」
「你照顧花店多久了?」他看她年紀輕輕的,故而有此一問。
「兩年多了。」她有些感歎的說。「高中畢業以後,我就在家裡看店。我沒有上大學。」她索性說開了。若是他覺得自己不夠格做他的朋友,正好趁早死心。
「那你才二十歲左右囉?」
「嗯,虛歲二十一。」
「我大你好幾歲呢。」他說。
「你幾歲?」她認為他既然知道她的歲數,自己也有權利問他。
「噢,比你大多了,我快三十了。」
「快三十了?那到底是幾歲?」她打破沙鍋問到底。
「呃,二十八,虛歲二十九。你……你會不會覺得我很老?」他問。對一個雙十年華的女孩來說,一個年近三十的男人是嫌老了點。
她微微一笑。「不會呀,男人三十歲不算老。」
「這樣我就覺得安慰一點了。」他鬆了一口氣。「呼——時間過得真快,好像沒多久以前,我也才二十郎當而已。啊!時間很無情的!」
她「噗哧」一聲笑了:「我不知道男人也怕老。」
他認真的對她點點頭。「除了小孩之外,任何人都怕老。」
她點點頭。只有小孩不怕歲月流逝,他們巴不得一覺醒來,就能變成大人。而當人成年之後,卻又盼望能重回童稚的時光。人生就是這麼矛盾。
他們相談甚歡,不知不覺時間已從身邊流逝不少。如意雖留意到做飯時間已近,但她總不能拋下客人不顧吧?何況這又是個很特別的「客人」,對待一個於你有救命之恩的人,就不能顧慮到日常的作息。偶爾一天不做飯,應該不要緊的,可以換換口味去「外食」。
他也注意到時間不早了,考慮了一會兒才說:「我能請你出去吃飯嗎?」
「啊!可以,不,我的意思是我請你,應該我請你才對!」她很興奮。啊!真好,他願和她出去晚餐,這算是約會嗎?如果不算約會又算什麼呢?是約會!是約會呀!她難掩內心的狂喜,全身的細胞都興奮的跳起舞來。
「你去換衣服吧,我替你看店。」他不跟她爭執誰來請客,現在的重點是先出去再說。
「好,你等我一下,很快,很快!我十分鐘就好了!」她一點也不浪費時間,匆匆的飛奔上樓。
她先洗了把臉,然後找了件她衣櫃裡最好的衣服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連身洋裝,衣領和袖口上飾以手工編織的花邊,在簡單中流露些許華麗和浪漫。穿這樣應該可以吧?她在鏡前左照右照,覺得還算滿意。
她的膚色白皙潔淨,不需敷粉。何況再好的粉霜,也比不過她那天然的、白裡透紅的膚色,彷彿吹彈得破似的。她將一頭秀麗的黑髮梳順之後,才在線條優美的唇上搽點粉紅的胭脂。
她的裝扮甚是簡單,果然不消十分鐘就弄妥當了。
她在客廳的茶几上留了張字條,上面寫著要家人到外面用餐,她晚上才會回來。
「好啦,可以走了。」她一身白衣勝雪,裊裊婷婷的站在秉忱跟前。
「嘩,真漂亮!」他真心的發出一聲讚歎。他不是沒見過美人。葉明珠就是一個典型的大美人,但她的美是精雕細琢的,讓人多少有點壓迫感。但如意的美,美得自然,美得單純,令人看了感到很舒服。
「我平常很少裝扮,因此也不知如何裝扮自己。你覺得我這樣還可以,是嗎?」她拉了拉裙擺。
「何止可以,很漂亮哩。走吧!」
她高高興興的鎖上店門,和他一起出去。
※※※
「我的車子停在附近,得走一小段路。」他說。
「嗯,現在很少有停車的地方,幾乎到處都被佔滿了。」她說。她爸爸的小貨車晚上還可以停在店門口,白天若要停車得四處去找。很麻煩的!
當她看到他的車時,不禁發起愣來。她雖不識貨,但也看得出是很高級的名車。忽然想起他是葉家的客人,家世一定很好,自己不過是個賣花的女孩,如何匹配得上?
「怎麼了?上車啊。」他替她打開車門,卻見她還愣愣的站在那兒。
「噢。」她恍然回過神來,默默的上車。
他替她關上車門,才繞過車身,坐上駕駛座。
「想吃什麼菜?」他問。
「隨便,隨便什麼都可以。」她也沒什麼概念,反正有他拿主意就好。
他笑笑。她跟葉明珠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個性,在在讓他覺得很新鮮,也很輕鬆。他想還是帶她上普通的西餐廳就好,太高級的地方,那些繁文褥節一定會令她感到困擾。
於是他將車開到東區的繁華街道上找尋,見到停車場便開進去。
「我們先把車停在這兒。」他找到位置停好車,便關掉引擎。
如意自行打開車門下車,並站在一旁等候。
「走吧。」他付完停車費回來找她。
這一帶多的是西餐廳,他們挑選了其中一間看來較明亮寬敞的。
一進大門,立刻有服務生來領他們就座。
秉忱讓如意先點。她快速的瀏覽了一遍,很沒創意的點了一份牛排全餐。
「我跟她一樣。」他對服務生說。點全餐是最省事的了。如果是跟明珠來,她一定從餐前酒開始點起,然後是什麼湯啦、沙拉、前菜、主菜,總得花上一番工夫。他忽然發現用全餐就不需費心思了。
他們一邊吃飯一邊聊天。從喝洋蔥湯開始,一直到上甜點,他們仍有說不完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