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雕花的樓欄杆是蒙塵的公主,隔著百年滄桑,依然不掩風華,執著地表明它曾經的輝煌。走遍上海,這樣蒼老而精緻的樓梯大概也是不多見的。
廳裡很暗,陰沉沉的,有種脂粉擱久了的老房子特有的曖昧氣息。
陰沉沉的走廊盡頭,張愛玲在遠遠地對我張望,彷彿帶路。我甚至可以看得清她腳上軟底拖鞋緞面上的繡花。
整座樓,都像是一隻放大了的古舊胭脂盒子,華麗而憂傷,散發著幽黯的芬芳。
秘密被關在時間的窗裡,不許春光外洩。淘氣的男孩子踢足球打碎了一塊玻璃,故事便從那裡流出去了——
關於張愛玲的傳記那麼多,我最鍾愛的,惟有張子靜先生的《我的姐姐張愛玲》。畢竟手足情深,感同身受,點點滴滴,喁喁道來的,都是真情真事,細緻入微,遠不是其他後人的揣想杜撰可以相比。
在子靜先生的回憶中,關於姐姐張愛玲和繼母頂撞而被毒打的整個過程,描述得非常清楚:「在這一剎那間,一切都變得非常明晰,下著百葉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飯已經開上桌子,沒有金魚的金魚缸,白瓷缸上細細描出橙紅的魚藻。我父親趿著拖鞋,啪噠啪噠衝下樓來……」
父親聽了繼母的挑唆,把愛玲關在小屋裡不許出門,也不許探望自己的親生母親,足足有大半年時間。愛玲積鬱成疾,得了嚴重的痢疾,差點死掉。後來不知怎的,張父忽然良心發現,親自帶了針劑來到小屋裡給愛玲注射,終於救回她一條命……
舊時代的女子,即使尊貴清高如張愛玲吧,亦身如飄萍,生命中充滿了危險與磨折,時時面臨斷裂的恐懼。誰知道生命的下一個路口,有些什麼樣的際遇在等待自己呢?
那一年的冬天,張愛玲離家出走,投奔了姑姑和母親。從蘇州河往靜安寺,是逃出生天;然而從靜安寺往美麗園,卻是一條死巷。
胡蘭成,一個愛情的浪子,一個政治的掮客,一個天才的學者,字好,畫好,詩好,口才便給,頭腦清醒,幾乎除了人品無一不好。最難得的,還是他善解人意,尤其是張愛玲的意,他對愛玲文字的激賞與解說是獨具一格的——那樣的男子,是那樣的女子的毒藥,無論他的人品有多麼不堪,她也是看不見的。
不是不知道他劣跡斑斑,然而女人總是以為壞男人會因她而改變。越是在別的方面上聰明的女子於此越癡。
記得見過一篇胡氏的隨筆,寫的是《桃花》,開篇第一句便是:「桃花難畫,因要畫得它靜。」即使帶著那樣深的成見,我也不能不為他讚歎。胡某是懂畫的人,卻不是惜花的人,於是,他一生桃花,難描難畫。
張愛玲,是胡蘭成的第幾枝桃花?
校工在一旁等得不耐煩,晃著一大串鑰匙催促:「先生小姐,你們進來很久了,到底是找人還是有事?學生都走光了,我要鎖門了。」
我點點頭,茫然地轉身,看到沈曹在身後沉默的陪伴,那瞭然的眼神令我忽然很想痛哭一場。
也是這樣地風流倜儻,青年才俊,也是這般地體貼入微,博才多藝——多麼像一場歷史的重演!
這一刻,我甚至希望,他不要這樣地懂我,這樣深地走進我的心裡去,這樣子做每一件事說每一句話都可以深深地打動我。
如果有個人,他總能夠很輕易地瞭解你,甚至比你自己更知道該為你做些什麼,你會怎麼樣?
我們仍然牽著手,緩緩地下樓,每一個轉彎都如履薄冰。
這個晚上注定是不眠的
張愛玲的死巷,是胡蘭成。我呢?誰可預知,沈曹帶我走進的,可也是一條死巷?
這個晚上注定是不眠的。一方面終於達成了約會張愛玲的夢想,令我始終有種不敢相信的忐忑和驚疑;另一面,《日本橋》的綠色沁人肺腑,想得久了,便有種暈船的感覺。也許,是穿越時空的負作用未消?
我裹著睡袍縮在床角坐了很久,猛一抬頭,看進鏡子裡,卻見自己的整個姿勢,典麗含蓄,似曾相識——那不是張愛玲相簿裡的定格?
這一刻的我,與她像到極處,彷彿附身。
張愛玲愛上胡蘭成,一遍遍地問:「你的人是真的麼?你和我這樣在一起是真的麼?」
同樣的話,我也好想問沈曹。
忽然有電話鈴聲突兀地響起,是驚魂,亦是喚人還魂。
是子俊,他說現在已經在火車上,明天早晨抵滬,然後說了聲「明天見」就匆匆掛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亂了,本來就糾纏如麻的心事,現在更是千絲萬縷扯不清。明天,明天子俊就回來了,我要告訴他沈曹的事嗎?可是我和沈曹,到底有什麼事呢?他說過他希望回到十年前,改寫我的愛情史,他毫不掩飾地表達過他對我的興趣和欣賞,可是我們之間沒有任何承諾,甚至沒有過清楚的愛的表白。讓我對子俊說些什麼呢?說我愛上了別人,決定與他分手?十年交往,就這樣輕輕一句話便可以揭過的麼?
張愛玲說每個男子都有過至少兩個女人,紅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紅玫瑰,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中一顆硃砂痣。
女人,何嘗不如此?
每個女人的心裡,也同樣是有著兩個男人的吧?一個是她的知心,一個是她的知音。嫁給了知心,心就是空的,會覺得永遠沒有回聲;嫁給了知音,又變得失聲,永遠活在不能把握之中。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愛與理想,只要選擇,便注定是錯的。
所謂錯愛,無非是愛情的過錯與錯過。
天一點點地亮了。
我像往常一樣,拎了菜籃子奔市場裡買魚,好煮姜絲魚片粥等待子俊到來——他說過每次遠途歸來,總是沒有胃口,最渴望的就是一碗我親手煮的魚片粥。
如果不是沈曹,也許我會這樣心甘情願地等在屋子裡,為子俊煮一輩子的魚片粥吧?
然而現在我更渴望的,卻是和沈曹共進一杯龍井茶。
茶性易染。聽說在茶莊工作的人,是不許吃魚的,更不能讓手上沾一點魚腥。
拎著魚籃走在嘈雜的菜場中,我忽然覺得自己是這樣地糟糕——我怎能心裡想著一個人,卻在為另一個買魚煮粥呢?
魚片在鍋裡漸漸翻滾起來,如我七上八下的心。
子俊進門的時候,粥剛剛好。他誇張地把自己一下子拋到床上去,喊著:「累死了,累死了,香死了,香死了。」
奇怪。見到他之前,我掙扎煩惱了那麼久,可是見了面,卻絲毫沒有尷尬的感覺,一下子就恢復到舊模式中,好像從沒有分開過似的。十年的交往下來,有時根本分不清我們之間猶如咖啡與奶的情愫,究竟是愛還是習慣。
我把粥端到床前茶几上,笑他:「語無倫次的,什麼死啦?」
「我累死了。粥香死了。」子俊端起碗,呼嚕呼嚕地喝起來。
我滿足地看著他,心中漾起本能的幸福感。有時候,幸福也是一種本能反應。
一切都是模式化的。他放下粥碗,開始整理行囊,一樣樣地往外拿禮物,同時匯報著大同小異的途中見聞,並隨口講述些新搜集的搞笑段子。「有個蜜月旅行團,分配房間的時候才發現,有一男一女是單身,男的失業,女的失戀,想出來散散心,貪圖蜜月團優惠多,就合夥報了名。可是現在怎麼辦呢?團員的房間是預訂好的,多一間也沒有了,雖然這兩個男女不是夫妻,可是也只能合住了。」
「但是報名前旅行團不要檢查結婚證件的麼?」
「別打岔。且說這一男一女住進同一個房間,房間裡只有一張床……」
「你們開旅行社的通常訂的不是標準間吧?應該有兩張床才對。」
「才不是呢。這是蜜月旅行團,所以訂的都是夫妻間,一張床的。只有一張床。於是這一男一女就說,我們猜拳定輸贏吧,贏的人睡床,輸的人睡地毯……」
我現在洗耳恭聽
「那這男的也太沒風度了。」我評價,「他應該主動要求睡地毯才對。」
「好好聽故事。這兩個人猜拳,結果是女人贏了。於是她便睡床。可是到了半夜,男的實在冷得受不了,就央求這女的,讓我上床吧,我實在太冷了,我保證規規矩矩的。這女的說,那可不行,我和你睡一間房已經很委屈了,再睡在一張床上,那不是跳進黃河洗不清?可這男的一直求一直求,女的心軟,便答應了,可是拿了一隻枕頭放在兩人中間說,這是界河,你可不能越過來。這男人答應了,一夜無事。第二天,他們一團人出去觀光,忽然一陣風來,這女人的紗巾被吹走了,掛在一棵大樹上。女人很是惋惜,直說呀我的紗巾,這紗巾對我很有意義的。於是這男人不由分說,嗖嗖爬上樹替這女人把紗巾取了下來,並且溫柔地替她圍在了脖子上,沒想到女人忽然變色,啪地打了這男人一記耳光,並且罵了一句話……」
我配合地笑著,讚著,卻覺得自己的靈魂分成了兩半,一半留在屋子裡煨著魚片粥,另一半,卻飛在空中尋找日本橋……直到子俊將我喚醒:「你猜猜看,這女的說了一句什麼話?」
「什麼?」我定一定神,隨口猜,「是嫌這男人動手動腳,不規矩吧?」
「不對。」
「那麼,是恨這男人動了她的很有意義的紗巾?」
「也不對。」
「那……我猜不著了。」
「我就知道你猜不著。這女的說啊:這麼高的樹你都爬得上去,昨晚那麼矮的枕頭你翻不過來?」子俊得意地報出答案,自己先哈哈大笑起來。
我也只得咧開嘴角做個我在笑的表情。
子俊這才注意到我的不對勁:「喂喂,你是起得太早了沒睡好還是有心事?」
我振作一下,忍不住問:「你說,這世界上會不會有這麼一個人,他是照著你的理想打造出來的。因為理想中的人總是由一個一個細節,一個一個特徵組合的,而不是一個完整的具體的形象。所以這個人也就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一段一段的細節,無法把他具象,量化,落實。」
子俊莫名其妙:「你在說什麼?你是看到一個人的鼻子了還是眼睛了?還一部分一部分的。」
「我當然不是這個意思。」我苦惱於無法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也許這個問題根本不該同子俊討論,可是不問他,又同誰講呢?而且多年來,我已經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不論有什麼心事,都會對子俊講出來。有時,根本不是為了向他要答案,而只是在傾訴中讓自己理清頭緒。
「那什麼意思呀?一段一段的,上半段還是下半段?」子俊壞壞地笑起來,「要是上半段還比較正常,有頭有臉有美感,要光剩個下半段,兩條腿頂截腰自個兒走過來,還不得把人嚇死?不過如果是個女人呢,當然還是下半段實用些。」
我哭笑不得。「算了,不同你說了,根本雞同鴨講。」
「好了好了,不鬧了,我現在洗耳恭聽,你慢慢說,到底你是什麼意思?怎麼叫一個照著理想打造的人?」
「如果有一個人,我是說如果,他就和你想像中的一模一樣,你喜歡什麼,他也喜歡什麼,他做的一切,都是你最渴望的,你剛想到一件事,他已經替你做好了,甚至比你想像得還要好。他就像上帝照著你的理想打造出來的一份禮物。可是理想畢竟是一種虛幻的東西呀,就像電影一樣,是種作品,是把真實的生活割裂開來,用一個個細節來表現的,不是完整的。所以你能接觸到的這個人,也只是由一個個的細節組合起來的,你只能看到他最完美的這一面,卻無法把握他的整體,也無法想像一個完整的他,是否可以讓人真正擁有。」
和往常一樣,在訴說中,我已經慢慢地自己得出了結論:「沒有人可以真正擁有理想,只為,當理想成為現實的時候,也就不再是理想了。理想從來都不是一件具體的事物,而只是一個概念,一種意象,如果能在某個瞬間擁有理想,已經是最理想的了。」
實在是太難為他了
「我還是聽不懂。」子俊放棄了,十分苦惱地看著我,「阿錦,我真的很認真很認真地在聽了,可是你到底要說什麼?東一個理想西一個現實的,你到底是說你有個理想呢?還是說你幻想了一個什麼人?」
我也看著他,既無奈又歉疚,讓子俊去思考這樣的問題,實在是太難為他了。就像我從不覺得他的笑話有什麼好笑一樣,他也從不理解我的思索有什麼意義。
於是,我笑著揉亂他的頭髮:「別想了,我隨便說說的。」
再見沈曹,無端地就覺得幾分淒苦。
想見,又怕見;終於見了,千言萬語,卻不知從何開口。眼角時時帶著他的舉手投足,卻偏偏不敢四目交投。
和子俊談了十年的戀愛,如今才知道,愛的滋味是如此酸楚。
他是來與老闆商談合作細則的,只在辦公室停留了數分鐘便匆匆離開了,可是屋子裡彷彿到處都是他的身影和氣息,讓我久久不能還神。
《張愛玲相冊》攤開在掃瞄儀上,黑白圖片從書頁裡轉移至電腦屏幕,我挑出八歲和十八歲的兩張,按照憶憶仔細地上色,還原袖邊鑲滾的花紋圖案,一邊想起那袖子褪下去後,露出的伶仃瘦腕。
下次再見張愛玲,又將誤打誤撞到哪一年哪一月呢?下次再見沈曹,他的研究可已取得進展,容我再次試用?
於我而言,沈曹與張愛玲已不可分,與我的理想意念已不可分。對他的感情,不僅僅是愛戀那樣簡單,更是一份對理想的追求。
然而當他打來電話的時候,我還是違心地說:「這段時間,我很忙,大概沒機會見面了。」
午餐時,老闆滿面春風地叫我一起下樓,席間免不了提起沈曹。阿陳眼神閃爍地暗示我,沈曹一早有同居女友,是個小有名氣的攝影模特兒,上過多家雜誌封面的,兩個人由工作拍檔發展到床上對手,已經好幾年了。
我不知阿陳的話有幾分真,理智上告訴自己,攝影師和模特
兒,天經地義的一種戀愛關係,多半是逢場作戲吧,沈曹條件這樣優秀,足跡飛越歐亞兩陸,風流些也是難免的,總不能讓他青春歲月閒置十數年來等我出現。我還不是早有子俊在先?
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難免沾帶些廚房氣,要麼酒足飯飽舒適慵懶如老闆,要麼含酸帶怨侷促委瑣如阿陳,斷不會如沈曹這般瀟灑。
然而心裡卻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彷彿裝了鉛。
又不能去問沈曹。
交往到這個階段是最尷尬的,初相識時打情罵俏賣弄聰明,說什麼都是情趣。一旦雙方動了真情,反而僵持起來,說話舉動都像做戲,客套得欲假還真。話來話去,總是說不到重點,直接打問人家三十年過往經歷,未免交淺言深,恃熟而驕。不問,卻終是掛心。
胡蘭成回憶錄《今生今世》裡說張愛玲自與他交往,「忽然很煩惱,而且淒涼。女子一愛了人,是有這種委屈的。她送來一張字條,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覺得世上會有什麼事沖犯,當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見了我亦仍又歡喜。以後索性變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這樣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樣的。莫非,是想天天見到沈曹?
胡蘭成那個人,實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張愛玲不為他煩惱,為他傾心,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張照片,在後面寫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寫出這樣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負這樣女子的男人,是該殺!
然而胡蘭成又說:「我已有妻室,她並不在意。我有許多女友,乃至挾妓遊玩,她亦不會吃醋。她倒是願意世上的女子都歡喜我。」
我驚心於張愛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種無奈?然而那樣的瀟灑,我卻是不能夠,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不能攙一點兒假。
阿陳忽然停下咀嚼,盯著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著他。阿陳大驚小怪地說:「錦,你真是太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優雅,你看你,湯汁淋漓的,這蛋汁灑得到處都是,真是太失禮了。要是帶你出去吃大餐也是這樣,可怎麼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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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頭來,看看盤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興趣的樣子。我哭笑不得,捧著一份三明治夾蛋不知吞下去好還是放下來好。在兩個大男人挑剔的注視下吃東西,真怕自己會得胃結石。
然而這還不夠,阿陳還要回過頭對著老闆更加親暱地嗔怪:「您看阿錦,年輕輕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襯衫,少有女孩子這樣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歎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評我的口紅顏色了。可是如果讓我順應他的品味去搽那種薰死人的香水,我寧可停止呼吸。
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這頓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辦公室,我沖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氣,才覺呼吸順暢。
正想再衝第二杯,猛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差點沒讓我把剛喝下的咖啡噴出來——沈曹來了!
怎麼也沒想到沈曹會不避嫌疑地——不,豈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張旗鼓」,「明目張膽」,「招搖過市」,「惟恐天下不亂」——闖到辦公室裡來約我。
他甚至不是在約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陳:「我可不可以替顧小姐請半天假?」
阿陳嚇一跳,趕緊堆出一臉諂笑來說:「可以,可以。當然,當然。」那樣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隨時候命出台的紅牌阿姑。
我總不成在公司裡同沈曹耍花槍,而且也不願再看到阿陳在言不由衷地恭維我的同時害牙疼一樣地咧著嘴絲絲著,彷彿很為沈曹居然會看上我這件事感到詫異和頭疼。是有這種人,巴不得將別人踩在腳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點得意,看到別人中獎,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搶了一樣。最好別人天天大雨傾盆,只他一人走在陽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來,心裡又是懊惱又是驚奇,藏著隱隱的歡喜與心痛。
一進電梯沈曹立刻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別的辦法約你。」
我張了張口,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見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這樣霸道的邀請,我總該有點生氣吧,不然也顯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還沒來得及打好腹稿興師問罪,沈曹已經轉移話題,他心儀地看著我,由衷讚賞:「自從所謂的『波西米亞』風格流行,已經很少見女孩子懂得欣賞簡單的白襯衫了。記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你也是穿著一件白襯衣。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是一個仙子』。」
我差點淚盈於睫。
讚美的話誰不願意聽呢?尤其是從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口裡說出。
我知道有許多女人的衣櫥宛如沒有日照的花園般五彩繽紛,但我打開衣櫃,終年只見幾件白襯衫,乍一看彷彿永遠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極細心的人才懂得欣賞每件白衣的風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諒了他的擅作主張,連同午餐時被阿陳搶白的不快也一併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損上十句百句有什麼關係,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誠心誠意的肯定已經足夠。
車子一直開到「AlwaysCafe」,還是靠窗的座位,還是兩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備了奶油。
他還記得,上次我在這裡對他說過張愛玲每次點咖啡總是要一份奶油,並且抱怨現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濫竽充數。他記得。
我的心一陣疼痛,第一次發現,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難辨的。
上次在這裡喝咖啡,到今天也沒有多久吧,可是中間彷彿已經過了許多年。
一日三秋,原來說的不僅僅是思念,也還有猶豫掙扎。
沈曹開門見山:「聽說你男朋友回來了?」
聽說。聽誰說?阿陳嗎?真不懂他們為什麼這麼喜歡在我和沈曹之間傳播消息。我無端地就有些惱,點點頭不說話,從手袋裡取出一串姻緣珠來,翻來覆去地擺弄,當作一種掩飾也好,暗示也好,總不成這樣乾坐著不說話吧?
這兩隻珠子是子俊帶給我的禮物,說是如果誰能把小木柄上的兩個珠珠對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緣人。但是我扭了一個晚上,左右穿不過去。問他箇中竅門,他笑而不答,只說給我七天時間試驗,做到了有獎。
我問他:「為什麼是七天?」
他說:「上帝用七天創造世界,人類用七天尋找姻緣。」
「這麼深奧?」我有些意外,但接著反應過來,「是賣姻緣珠的這麼說的吧?是廣告語?」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著了。你等著,早晚有天我也說兩句特深奧的話,讓你佩服一下。」
正想著子俊的話,沈曹忽然從我手中接過姻緣珠,問:「就這個小玩意兒,要不要鼓搗這麼久?」三兩下手勢,兩個小珠兒已經乾坤大挪移,恰恰對調了位置。
我驚駭:「你怎麼會做得這麼簡單?你是怎麼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過?」
「這遊戲我早就聽說過了。不過沒這麼無聊,當真來試過。可是看你玩得那麼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結。」沈曹看著我,話中有話。他分明知道關於姻緣珠的傳說。
我終於問出口:「那個女模特……是怎麼回事?」
「分手了。」他答得痛快。
「那麼是真的有過了?」
「我不知道你指哪個女模特,我有過很多女朋友,中國外國的都有。不過現在已經一個都沒有了。現在我是清白的單身貴族,專心致志追求你一個。」他望著我,眩惑地笑,「你呢?什麼時候和那個裴子俊攤牌,投向我的懷抱?」
有了答案了,我卻又後悔——為什麼要問呢?明明我不能夠給他答案,卻偏又要向他要答案。多麼不公平!我明明已經有了子俊,卻要為沈曹吃醋,我有什麼資格?
我低下頭,無言以對。
眼淚滴落在咖啡杯裡
他忽然歎了一口氣,說:「范柳原曾經說過,白流蘇最擅長的事情是低頭。原來你也是一樣的。摧毀了一個香港才成全了傾城之戀,如果我想和你有個結果,難道也要整個上海做陪嫁?」
我震撼。沈曹沈曹,他每一句話,總能如此輕易而深刻地打動我的心,宛如我生命中的魔咒,魅力不可擋。
眼淚滴落在咖啡杯裡,如風吹皺一池春水,動盪如我的心。
他再次歎息,站起來說:「走吧,我帶你去個地方。」
我們第二次來到常德公寓。
但是那個房間已經完全變了樣,不,也許應該說,復了樣——典麗的沙發,懷舊的陳設,照片裡丰容盛髻的太太是她的母親,桌上壓著朵雲軒的紙,床角散著一雙龍鳳軟底繡鞋,甚至連牛酪紅茶和甜鹹西點也都擺在茶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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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那個曾使胡蘭成覺得「兵氣縱橫」、「現代的新鮮明亮幾乎帶刺激性」、「華貴到使我不安」的房間。
最大的不同,是牆壁的正中,懸著那面時間大神。
我心裡一動,驚喜地看著沈曹:「你的實驗有進展了?」
「冰雪聰明!」沈曹讚許我,「為了讓你的這次訪問更加精確,我決定來個實地重遊。按照磁場學,這裡曾經記錄了張愛玲青春時代的生活與情感,在這裡進行實驗,磁場一定很強,效果必然會事半功倍。」
「聰明?從小到大,媽媽常常笑我傻。就像現在,沈曹,我這樣子『按圖索驥』,會不會很傻?」
「不比『因噎廢食』更傻。」沈曹凝視我,可是眼中帶著笑,削弱了一半的誠意。他說,「如果你因為自己談了十年的戀愛就當成拒絕我的理由,那你真是太傻了。」
我看著他,欲言又止。我與子俊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怎能三言兩語說清?
好在沈曹並不糾纏在這個話題上,他的表情變得嚴肅,撳動時間掣,鄭重宣佈:「我們開始。這次,我保證你會準確地回到六十年前,我已經查過資料,胡蘭成初訪張愛玲,是在1944年初,我把你送回到那個時代,其餘的,就要你隨機應變,看看到底能不能阻止他們的見面了。」
什麼,我今天就要見到24歲的張愛玲,並且和她平起平坐地討論愛情,並設法扭轉她一生的命運了嗎?我忽然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所謂「近鄉情怯」,卻原來對人也是一樣。
沒有想到愛玲會在等我。
她已經是位風華正茂的名女子,穿收腰的小雞領半袖滾邊民初小鳳仙式改良裌襖,卻配灑花的西洋寬幅裙子,奇裝異服,雙瞳炯炯。頭髮燙過了,一雙眉毛描得又彎又細,妝容精緻大方。一個人要成名之先,光彩是寫在臉上的,她那種神情,是要飛的鳳凰,一個得到上帝眷顧的女子。
房子的佈置也遠比她原來的那個家要洋派嶄新得多,且桌上擺滿了鮮花,大概是仰慕者送的吧?
只是,不知道盛名與鮮花,是否已經撫平了她童年的傷痕?而那鮮花掩映的道路盡頭,究竟通向幸福亦或災難?
見到我,她露出欣喜的笑:「姐姐,你果然來了。」
「你知道我要來?」我有些驚訝,「你在等我?」
「是呀,我特地打扮成這樣,就是為了招待貴客。」她言笑宴宴,落落大方,隨便一轉身,禮服的裙擺便隨之輕輕蕩漾。她說,「我們約好的,你說過今年的今天會再來看我。」
「哦?今年是哪一年?今天又是幾號?」
「1944年2月4日呀,你明明來赴約了,卻不知道今夕何昔?」
1944年2月4日?我微微錯愕,是的,這個日子我知道,在穿越時光時,我曾在時光隧道裡見過一個男子的背影,他站在她的樓下按門鈴,而那一天,是1944年2月4日。可是我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跟她約過要在這一天見面,難道,在時間的長河裡,我回來找愛玲的次數,比我自己知道的還要多?也或者,是在今後的實驗裡,我去到了比今天更早的時間,約下了今天的相見,所以很多事情便是顛倒來做了。可是,如果這樣說來,今天的一切對於現實生活裡的我,都應該是昨天發生的故事,為什麼我的記憶中又沒有這一段呢?
沈曹說過去和將來都是相對的,宇宙並行著不同的平面,那麼,又或者,同愛玲訂下今日之約的是另一個平面的另一個我?而我代替那個我來赴約?
「姐姐,你怎麼了?」張愛玲凝視著我,帶著一抹研判的神情,「你好像很恍惚。」
我有些不安,同時注意到沙發的暗花與沈曹的佈置其實不同。「怎麼這樣看著我?」
「我覺得,你好像不是我們這個世界裡的人,有種……怎麼說呢,說你不食人間煙火,可是又很親切;但是你忽隱忽現,神龍見首不見尾,很沒真實感。」她蹙眉,又有新發現,「我見你幾次,每次都間隔好多年,可是,為什麼你好像沒什麼變化。你駐顏有術,青春不老?還是,你根本是神仙?」
我笑了:「好啊,那你叫我神仙姐姐好了,就像段譽叫王語嫣。」
「誰?」
「啊,你不知道的,小說裡的人物。」我惟恐她再問下去,趕緊反客為主,「姑姑不在家?」
「她去電台兼職,念新聞和社論。」
「對了,我記得她說過,她每天說很多有意義的話,可是一毛錢也得不到;但是去電台裡說半個鐘頭沒意義的話,卻有好幾萬的薪水可拿。」
「是呀,姑姑是這麼說過。你怎麼知道?」
「在你的《姑姑語錄》裡讀到的呀。」
「姐姐也看我的文章?」她皺眉,「可是我有寫過《姑姑語錄》這麼一篇文章嗎?」
呀,現在是1944年2月4日,《姑姑語錄》是張愛玲哪一年的作品呢?這個我可是真的記不清。我只得含糊地說:「那大概就是聽你說的。你說過要寫一篇《姑姑語錄》的。你的文章,我每篇都看過,看了很多遍。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的小說,喜歡到癡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