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錢是人生最美麗的收穫,她想當有錢人,想要再也不必擔心存款簿裡面的數字,能不能維持到她死掉那一天。她信誓旦旦說,她這輩子只會生一種病,那種病叫做金錢缺乏症。
為了不讓這個病反覆發作,她必須很拚命、卯足勁,嫌錢嫌錢再嫌錢……
他說,他沒那麼答案乎金錢,她直覺回應,那是因為,你存款簿裡面的數字多到就算它不斷下降,也不會讓你死於心臟病發作。
閱閱對錢很貪婪,並且貪婪得理直氣壯。
雞蛋冰答案嘴裡融化,甜甜香香,那是記憶難忘的味道。
「呵,小氣,你只買自己的,不買我的。」
閱閱出校門,看見岳仲崗正答案舔雞蛋冰,馬上跳過來要搶他手上的冰。
但他手長腳長,就算是弱雞,她一樣搶不到。
「你會鼻子過敏,少吃冰。」
「你胃癌都可以吃冰了,我為什麼不能吃?」哼,真是有嘴巴說別人,沒嘴巴說自己。
「我是為你好。」
她跳起來,他把手舉高,這是高個兒欺負矮個兒的世界。
「謝啦,你對自己好就好,不必為我好。」
她像無尾熊攀上他的背,他不理會身後掛上一個,直接把冰棒啃掉大半根。
「喂,小氣、小氣鬼,不過是一根冰棒。」她尖叫。
「對啊,不過是一根冰棒,計較那麼多幹什麼?」他滿嘴冰,話說得含含糊糊。
很幼稚也很無聊,可他竟愛上和她搶食的快感。
閱閱跳下他的背,衝到他面前,在他把最後一口雞蛋冰吃進嘴裡之前,湊上去……
說時遲,那時快,冰在零點一秒時進入他的嘴巴,而她趕路不及的嘴巴貼到他的唇上。
就這樣,在成為男女朋友的第二個星期四,他們接吻了。
她嘗了一下下,和記憶裡的味道一模一樣,甜甜的、冰冰的、香香的,捨不得鬆開他,她又嘗一下,小小的吸吮,觸發他的悸動。
他回吻她,軟軟的唇瓣、軟軟的溫暖,他們認識在六月份的南台灣,那個地點、那個溫暖,融化他心底的漠然。
等閱閱意識到他們正在接吻時,她的味道已經烙入他胸口。
「我、我們……」她推開他,一向伶牙俐齒的她指著岳仲崗,半天說不出話。
「很正常啊,我們是男女朋友。」
他急著合理化所有行為,刻意說得理所當然,沒想到他的理所當然,竟惹紅了她的眼。
「哪有正常,我們才認識兩個禮拜不到,坐太空梭都沒這麼快好不好。」她拚命用手背抹去他的味道,她只是想吃冰、吃冰啦!
他揚了眉毛看她,她一定沒聽過一夜情,兩個禮拜、一個吻,在這個時代半點都不誇張。
可是……他想起她的第三任男友,他們不知道交往過多久,連結婚都談到了,竟然還沒接吻,所以她生活在維多利亞時代裡?很好,他喜歡保守的女孩,比起開放的女性,他更喜歡她。
「——是你自己撲上來的。」他開始逗她。
「我是吃冰,又不是要吃你。」吃他?他喜歡這個吃法。「為了吃冰,什麼都不顧?」他挑眉問。
「對,為了雞蛋冰,什麼都可以不顧。」
「那個冰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好吃。」它不過和記憶重疊,不過是……香料加色素。
「誰說,雞蛋冰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東西,魚翅鮑魚都比不過它的甜蜜。」
「好……吧……既然那麼好吃的話,它不貴,你為什麼不去買個十枝二十枝,把自己吃到想吐。」
「你笨啊,我又不能買。」她氣到跺腳中,跟外星人溝通就是這點困難。
「為什麼不能買?」
「我答應岳岳了,不能自己買雞蛋冰吃。」她癟了嘴,低眉。
不能自己買雞蛋冰……好半晌,他終於想起來了。
那天,他的母親來接他,母親在屋裡和爺爺奶奶談話,他在院子裡面和鬧彆扭的閱閱話別。
「你真的要到美國去?」
她白白的布鞋早就變成灰色,和他光亮的皮鞋擺在一起很不搭,但沒人說布鞋和皮鞋不能當朋友,所以閱閱和岳岳也可以變成好朋友,而且啊,他們這個好朋友是要當一輩子的。
「我媽媽是這樣安排的。」
他把口袋裡面的巧克力掏出來,放進她的口袋。
「不去可以嗎?」
她的手指頭在口袋裡勾畫著巧克力的形狀,捨不得他離開。
「應該是不行。」
「你還會回來嗎?」
「會,放暑假就回來。」
「那我等你回來請我吃雞蛋冰。」
「好,我們約定好了,除了岳岳買,閱閱不可以自己買雞蛋冰吃,有沒有問題?」
「沒問題,打勾勾。」她在笑,但眼角有濕濕的液體往下飄,她舉起拇指和小指,用力和他蓋印章,一個承諾、一個誓言,就此成立。
會約定,是因為他想到,她每次吃完冰都會揉鼻子,她的過敏發作起來,會讓她眼淚鼻涕齊飛。
他不在,誰給她遞手帕?
約定,源自於不捨,而非為了制約。
可是她竟然那麼遵守約定,而他卻徹底忘記約定。
飛到美國,他適應新環境、新學校,他忙著追上母親的期待,沒了父親,母親的希冀全落在他身上,他無法有片刻的放鬆。
一年一年過去,在他幾乎遺忘的這個小地方,這個過敏起來會眼淚鼻涕齊飛的女孩子,她依然牢牢守住約定。
心抽了、痛了,疼惜與不捨湧上心頭。
「走。」他拉起她的手往前走。
「要去哪裡?」悶悶的,她還以為自己的初吻不甘願。
「去追賣雞蛋冰的伯伯。」
他要給她買很多枝,牛奶、檸檬、雞蛋、梅子……各種品味都買,如果她真那麼愛的話,他願意把整個攤子都給她買下來,至於她的過敏體質,沒關係,他帶她去看中醫,聽說中醫治過敏很有效。
不自覺地,小小的笑容在她嘴邊擴大。這是寵溺嗎?被人寵著、哄著的經驗,已經離她很遙遠。
他開車,從國小追到國中,追啊追,追到菜市場邊,他們終於看見賣雞蛋冰的老阿伯。
他們尖叫、大笑,他們衝下車,一口氣買下各種品味的冰球,一人抓五、六枝,坐在菜市場外面的台階上。
閱閱舔舔梅子再舔舔檸檬,「好好吃。」她深吸氣。
「真的嗎?」
他舔著她舔過的地方,好吃,但更好吃的是她嘴邊那個,他快速靠近、快速瞅一下,在她臉色爆紅的時候,回味著唇舌間的滋味。
「你做什麼?」她擰了眉頭,斜眼瞄人。
「學你。」
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好像偷香不是偷,而是一種快活行動。
「學我什麼?」
「學你從別人的嘴裡搶冰吃。」
「岳仲崗!」她大吼一聲。
「怎樣?」他挑釁地擠擠眉,伸手,彈了她額頭一個爆栗。
不痛,有的只是熟悉,一個熟悉到讓她想掉淚的動作。她咬唇,討厭自己在不知不覺間將岳仲崗和岳岳重疊。
笨蛋,他們分明是不一樣的兩個人,仲崗溫柔、岳岳衝動,仲崗是弱雞、岳岳是猛男,除了他們常常跟在她身邊,除了他們一樣愛吃雞蛋冰,除了他們都愛彈她的額頭,他們有什麼地方相似?
她忙著說服自己兩人是不同人,反而忽略了這些「除了」。
「不怎樣。」她低頭。
「不高興了?」他蹲到她面前,勾起她的下巴。
「沒有。」她架起笑靨。
「聯想到什麼嗎?」
她猛然抬頭。他是掃瞄機?怎麼可以把她的心思猜透透。
「不要用那種眼光看我,說吧,我洗耳恭聽。」
她想了想,用力點頭。「記不記得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做飯店業那個。」
她知道,岳岳不是用來談的,是用來想念的,但是面對岳仲崗,她覺得……談談也好。
「嗯,他叫岳岳,我叫閱閱,岳岳、閱閱,天上一雙、地上一對,我覺得我們一定要變成一對的,我當他的妻子,給他洗衣服燒飯、摺被子,他當我的丈夫,給我捶背揉腿、提包包,我們要一起去上班、一起賺大錢,給我們家的小王子、小公主嫌學費。」
那個時候她才幾歲,就想得很遠,難怪都說女孩子早熟。不過,他喜歡她的計劃,也許可以試著盜竊。
「很好啊,這些話,你對他說過沒?」他不會又忘記了吧,他開始懷疑自己有年老癡呆症。
「沒有,但是我有告訴他,我很喜歡他。」
岳仲崗鬆口氣,幸好,他的腦袋不必去照電腦斷層。但她說過喜歡他……他在腦海裡面盡情搜尋,然後一個、一個小小畫面跳出來。
他買冰請她時,她一面舔著冰棒一面說:「岳岳,我好喜歡你。」
他推她蕩鞦韆,推到高處時,她尖叫著說:「岳岳,我好喜歡你。」
他像猴子爬到樹上,替她摘下一顆又一顆的芒果時,她笑著跳腳說:「岳岳,我好喜歡你。」
通常,不會有人把這樣的「我喜歡你」當真,就像你在路上撞到人,脫口而出的「對不起」一樣,通常是自然反應,而不是真心反省自己的粗心大意。
「可是他沒有聽時去。」她嘟嘴。
「你怎麼知道他沒聽進去?」
「如果他聽進去,就不會把我忘得徹徹底底。」她的語氣哀怨又感傷,突然發現……「原來,我心底還是埋怨他的。」
他抬高的手停在半空中,他本想替她把略微散亂的頭髮塞回耳後,可是……頓了頓,他勾起她的臉,認真說:「幸好他把你忘得徹底。」
「為什麼?」
「不然,我就沒機會乘虛而入了。」岳仲崗的手落下,繼續他的動作。
「說得也對,你真聰明。」閱閱揚起嘴,又是讓人心喜的笑臉,對嘛,這才是宋予閱。
他們把冰吃光,開車回家,十指相捆走回屋裡,撞上神色不悅的弄弄。
她冷望向他們交握的雙手,冷笑道:「你們知道忘掉舊情人需要多久的時間嗎?」
閱閱和岳仲崗互視,不曉得弄弄又是哪根神經不對。
「答案是,需要你們交往過程的一半時間,恭喜恭喜,將來你們要忘掉彼此的時間,只需要半個月。」
說完,她扭頭走出屋外。
「她怎麼了?」岳仲崗問。
「不知道,大概又是荷爾蒙問題。」青少年難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