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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能有多少情(下) 第三十六章 作者:梵菲
    機場內響起廣播小姐明亮清澈的聲音。

    「請前往東京,編號TYK3629航班的乘客立即辦理好登機手續,準備上機。重複一次,請前往東京,編號TYK3629航班的乘客立即辦理好登機手續,準備上機。」

    我把報紙折好,提著行李,過關,入閘,登機。

    我已經三年沒有坐過飛機。在尋找雅浩的那段日子裡面,我已經習慣在睡覺的時候聽飛機飛行時轟隆轟隆的響聲,醒來的時候看地圖找我所要去的地方,飢餓的時候吃飛機上難吃的飛機餐。

    但現在,再次踏上飛機的此刻,頭的眩暈卻還是那麼明顯。

    曾經經歷過不代表永遠都會習慣。

    我讓機上人員幫我把行李放好,然後就立即坐下,揉揉發痛的太陽穴希望能讓自己舒服一點。空姐看了,體貼地問我要不要藥,我搖頭拒絕了。我希望看著飛機起飛,看城市在我腳下淪陷,我不想那一刻我意識模糊不省人事。

    我想親眼告別這個城市。我想親眼告別家中後院那些素面朝天的向日葵。

    當耳邊響起了引擎震耳欲聾的轟鳴,當空氣壓逼耳膜產生讓人嘔吐的刺痛,當飛機把我帶上九千多米的高空,我就是那麼清楚地領略到了告別儀式的代價。

    飛機終於平穩飛行,我腳下的城市被浮雲所遮蓋,我終於滿足地閉上眼睛。在一片白茫茫的雲海裡,我再也沒有理由和不適對抗,我放任自己沉重的眼簾就這樣垂下來,欲就此沉沉地睡去。

    閉上眼睛瞬間,夢魘就凶狠地向我襲來。我意識模糊之間,彷彿看到了我今早我留在之樂檯面上的信,彷彿看到了之樂展開了我今早留在他檯面上的信——

    之樂:

    我曾經看到一個人說過,

    高考一場,十年之後依然有人噩夢連連。

    如果愛情是一場高考,那麼多少人願意出家做和尚。

    之樂,

    我、你、雅浩、阿光,我們四人的感情戲,上演的比任何一場高考都要慘烈。

    之樂,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卻還記得你出世時的情景。

    當日,八歲的我在產房抱著你,聽你嚶嚶的叫聲,母親伸出顫抖著的手摸摸你的頭,她祥和地對我說,之信,這就是你弟弟,你以後要好好地去愛護他,要好好的去照顧他,相親相愛。我當時用力地點頭,我緊抱著你,想,我長大後的弟弟,一定是個鶴立雞群的人。

    果然,你從到大,就沒有讓我們失望過。無論生活還是學業,你都處理得當,從來沒有讓我擔心過。反之你還一直在我背後支持我,為我做了很多我至今可能都還不知道的犧牲。

    之樂,你是我最出色的弟弟。你是我最愛最關心最能為之放棄一切的人。

    真的。

    或者你還是會不相信。

    你始終覺得,我愛阿光的時候,把阿光看的比你重。愛雅浩的時候,又把你拋一邊。

    你無法容忍,一直問我,到底要你,還是要雅浩。為什麼你最重視我,我卻始終把目光放在別人身上。

    你的疑惑,就好像我始終不明白為什麼人家有右手有左手,而我就一定要被迫砍掉一隻手那樣。

    我一直在掙扎,我一直在想,要怎樣,才能把我的兩隻手留下來;要怎樣,我們才都會快樂。

    但沒有。

    我曾經想過如果有一把刀擱在我的脖子上,問我要左手還是要右手。

    我會回答,請留我一個全屍。

    但現實始終很殘忍。我連這個選擇都沒有。

    之樂,我們看的言情劇裡面,有很多人能夠為了愛情放棄一切,不惜一切。

    我們為之感動,因為現實中不可能發生。

    就像我,

    偏偏就不能。

    就好像很多人,他們吃飯用右手,寫字用右手,做什麼都首先會用到右手。

    而我,偏偏是個左撇子。

    我吃飯用左手,寫字用左手,畫圖還是用左手。

    我的左手遠比我的右手重要。

    之樂,我愛阿光十年;

    愛雅浩五年;

    愛你,卻是從你出世至今。

    從22年前10月28日那夜你出世至今,我未停止過一天愛你。

    因此,我願意為你,斷我右手。

    我以此向你證明,

    你才是我最重要的人。

    但之樂,斷臂的我,

    已經不可能再以屹立不倒的姿態佇立在你面前了——

    一陣猛然的震盪,把我從睡夢中拉了出來。機上眾人魂魄未定,發出了一陣小小的喧嘩聲。

    廣播立即響起。

    「機上各位乘客,飛機正在穿越小型急流,期間可能會有輕微震盪,請各位乘客切勿驚慌,不便之處,敬請原諒。有什麼需要可向我們工作人員提出。重複一次……」

    眾人安靜下來,於是我挪了一下身子,把頭歪在一邊,再次合上眼簾。

    旁邊的人開了飛機上的小型電視,不消片刻,王菲那把清澈飄渺的聲音就傳了出來,助我入夢。

    聲線優美,輕吟淺唱。王菲用了水流般的歌聲演繹了蘇軾的名詞牌。

    她在唱:「……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之樂,哥走了。

    請原諒哥哥的不辭而別。

    不是哥不要你,但哥真的已經不能再留在你身邊了。

    之樂,你長大了,要學會為自己而生活。不再是一直跟在哥哥身後的小孩。

    就像我和雅浩,心被洗滌過,已不復當年的摩拳擦掌。

    我昨天再見雅浩,驚覺他成熟了,

    我的離開,他縱然再傷心,都沒有阻止我。

    而我,也灑脫了。

    我們四人都變了,都不再是之前的自己,

    卻把之前的對方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腦海中,念念不忘。

    之樂不再是當年那個淡泊一切的之樂。

    阿光不再是能對我頤指氣使的阿光。

    雅浩深深地記得之前那個衝動糊塗的之信。

    而我,也把他的惡劣性子記得滴水不漏。

    之樂,沒有哥在你身邊的日子,你要好好保重。好好的生活下去。

    不用找我,也不用問我什麼時候回來。

    或者等到有一天,我發現我已經不愛雅浩了,我就會回來。

    或者還是不會。

    我真的不知道。

    但你要相信,無論哥身處那個角落,都會祝福你,都會愛著你。

    正如當日你貼在我浴室門口的紙條,我現在把你的話還給你。

    如果這個世界上從來都沒有人愛過魯之樂,

    那麼只有一個可能,

    就是這個世界上已經不存在魯之信。

    一直。過去。將來。永遠。

    之樂,作為一個人,

    爭取過,開心過,痛苦過,我已經沒有什麼可遺憾的了。

    在未來的日子裡,我會緊記,

    我當日是如何的真真切切地去愛去;

    如何實實在在地被愛過。

    我曾經看到一個爸爸跟一個女兒說,

    有些人,一出世我就注定要對他好。

    之樂,22年前10月28日的那一夜,注定了我要愛你一世。

    15年前酒吧後巷初見阿光的那一夜,造就了我對他十年的情。

    那我和雅浩呢?

    我們十指交纏的那一夜,我們誓言到老的那一夜,我們擁抱親吻的那一夜,

    能造就我對他多久的情?

    雅浩,我們一夜能有多少情?

    之信上——

    飄渺的歌聲在高空迴旋,她依然在唱,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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