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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六章 作者:亦舒
    「拿到學位之後。」他的聲音之中有種真實的悲尺。

    「百靈呢,她是什麼?」我問。

    「她是電視機。」他說,「與我們完全不一樣。」

    我猛然笑了起來,「你家是開電器店的?」

    「說實話沒人要聽。」張感觸的說。

    「怎麼了?」我說,「可是你怎麼會對我說起老實話來呢?」

    「因為你我萍水相逢,是普通朋友,以後不會發生密切的關係。」他說,「我可以放心的說話。」

    「很聰明,如果那女子有可能成為你的情人,千萬閉住嘴巴,別說那麼多話。」

    「對了!」張說,「你知道百靈,她是不會嫁給我的,如果她與我結了婚,一輩子得做職業女性兼家庭主婦。職業女性對職業的厭倦是可以想像的,誰也不能夠同時做兩份那麼討厭的工作,她很喜歡我,但是我養不起她。」

    「勤力點。」

    「勤力有什麼用?先天性的條件否定了我們,在這社會中,有些人一輩子努力,也沒法子把自己從收音機變為電視機,生下來是什麼,他還是什麼。」

    「話不是這麼說,也有白手起家的人。」我說,「你可以約會百靈。」

    「沒有目的的約會下去?我覺得寂寞。」

    他掛了電話。

    街上陽光普照,我們朝西的窗子看出去,對面是人家朝南的露台。(沒有三分福,難住朝南屋)陽光滿滿的,異常的寂寞。

    一本小說中描述的女主角在冬日的陽光中乘搭計程車,司機開了無線電,播放《田納西華爾茲》,佩蒂佩芝那種裝腔作勢的聲音在那一剎那表演了效果,她哭了。

    我覺得真是好,這種沒有怨言,想哭便哭的眼淚。

    我不介意上班,大家都熟絡,回去做那些熟悉的工作,與不相干的人說些笑話,但是要上班的都是收音機,我們都想做電視機。

    疲倦,仙人掌都會枯死。

    他會把我救出去,真的,他可以,我這種天生貪慕虛榮的女人,無可救藥。

    有人按鈴,我只道是百靈回來了,這冒失鬼忘了拿鎖匙,巴巴跑去開門,門外站著的是他。

    我問:「你怎麼來了?」非常的驚訝。

    「來看你與你居住的環境。」他站在門外微笑。「你知道我一定在家?」我問。

    「你會在家等我的電話。」他還是微笑。

    他佔上風已久,我非常的習慣。

    「不,我打進來過,但打來打去不通,於是只好親自來,與誰講那麼久的電話?」

    「朋友,」我說,「你請坐。」

    他坐下來,我發覺他在吃口香糖,慢慢的在嘴中咀嚼,這一定是誰給他的,他從來不吃口香糖,但是他緩緩地動著嘴角,非常悠閒,有一種吸引力。他是忙人,在公司裡跑來跑去、皺眉頭、發脾氣,很少見到他現在這麼鬆弛。

    我把咖啡放在他面前,他喝一口,讚道:「很少會喝到這麼理想的咖啡了,只有你做的,丹。」

    我微笑,「只有你懂得欣賞,我不大做給用白糖喝咖啡的人嘗。」

    「我們一塊住的時候,你可以做各式各樣的咖啡給我喝,我們永遠不會吵架,我將盡我的力如你的心意,我們在狀況最佳的時候見面,心情不妥各自藏起來,這不比一般夫妻好嗎?牛衣對位,吵鬧,嚕嗦。」

    「你的口才很好。」

    「說『好』吧,丹。」

    「好。」

    他一怔,有一些驚訝,我奇怪他居然有這一絲驚訝。

    他在口袋中掏出一隻絲絨盒於,他狡黠的笑,「鑽石來了。」

    我打開盒子,是一套方鑽耳環與戒指。

    我笑說:「很小。」但是隨手戴上了。

    「很適合你,你很漂亮。」他拉著我的手。

    「我剛把自己賣了出去。」我看著他,「賣了個好價錢。」

    「當然你是愛我的,是不是?」他很認真。

    我垂下眼睛,「時間太久了,我也不知道了。」我說,「但是我始終有一個感覺:你是會回來的。我在這方面並不是一個老式女人,但我不認識比你更好的男人。」

    「但你是愛我的。」他固執的說。

    「我想是的。」

    他把頭靠在我肩膀上,滿意的閉上眼睛。

    忽然之間我知道自己是誰了,可笑的是,我居然還有歸屬感,三天之前還在那裡爭面子——要不我全部得到他,要不一點也不要,現在屈服得心甘情願。我孤獨得太長久,大無所適從,太勞累,他又表現得這麼溫柔,用萬般的好處來打動我……即使是個圈套還是給足面子。

    我心中的平和越來越濃,各人的經歷不一樣,即使做他的情婦,即使他一個月只來看我一次,一個月也還可以見他一次,長年累月的想念他,忍無可忍的時候大哭一場,滿馬路沒有一個比得上他的男人,實在已心灰意冷,與他生活……也只有這個選擇。

    嘿!情婦。

    他像是在休息,緩緩地問:「明日替你去開個支票戶口,你可以裝修房子。」他伸手進口袋,把連著地址牌的鎖匙擱放在桌子上。

    「屋子是我的?」我問,「你什麼都帶來了?你知道我會答應?」

    「去看那屋子再說,」他又掏出一串鎖匙,「車於,停在樓下。趕快去考一個車牌,我不敢叫司機侍候你,怕你勾引他。」

    我笑,「真像小說與電影中的一樣,鑽石、屋子、汽車、銀行存款都有了。」

    「很多丈夫也不過如此表示愛妻子。」他看我一眼,「如果愛一個人,當然希望她衣食住行都妥當。這又有什麼好多心的?」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那是我命好,名正言順的吃喝花,但做情婦,」我聳聳肩,「也是我的命,管別人怎麼說。」

    「告訴我,幾時辭職?」

    「辭職?」

    「當然,不然你老在酒店裡……」

    「是的,辭職……」我終於有時間可以做我要做的事了。

    但是百靈呢?我要搬離這裡,她與誰來往這間屋子?我現在已經升為有閒階級,她是職業女性,靠月薪生活,我不能幫她。

    「去看看房子。」他說,「我先走,有發展告訴我,我在公司裡。」

    我說:「你放心,我不會找到你家中去。」

    他笑一笑,「已經有醋味了。」

    我也笑,「你放心,我會盡責的,當然職責包括吃醋在內。」

    他走了。

    我的笑容漸漸收斂。始終沒有告訴他我多麼想他,他永遠不會知道。

    我蹲在門邊,悲哀襲上心頭,忽然想哭。蹲了一會兒,百靈回來了。

    她捧著三盆仙人掌,興高采烈地走進來。

    大多數的時候,她是很快樂的。有沒有傑都一樣。那男孩子是如此微不足道,真令人惋惜。

    我得告訴她,我要搬走了。這裡的一草一木,我都不要動,讓它留在那兒。

    我苦澀地開口:「我要搬走了。」

    百靈抬起頭來,「什麼?」

    「搬家,我把自己搬走,你知道,光是人過去。」

    她放下仙人掌,看了我很久,「是嗎?你答應他了?」

    「是的。」

    「很好,」她聳聳肩,「你連牙刷都不必帶過去,是不是?」

    「是的,一切都是新的,包括牙刷在內。」

    百靈說:「至少你可以帶我去搜購,我喜歡看人買漂亮的東西——即使我自己不能買。」

    我靜默。

    沒有猜想中的愉快,原以為看見有什麼可以買什麼是人生最大的樂趣,但是想像不是那麼一回事。

    我們以後一個禮拜都花在購物上,我寫了辭職信,遞上老闆,這封信起碼要在一星期後才會被讀到,他出差去了,我在頂他的位子。

    我們從床開始,牆紙、燈、地毯、窗簾、雜物,全是最好的最貴的最雅致的,一張法國十九世紀式的絨椅子買了六千五百塊,百靈不置信的看我一眼。

    她勸我,「現款是最好的。」

    「那種每天量入為出的現款,我已經厭倦了。」我說。

    「他會不會埋怨?」百靈問。

    「我想不會。」

    我們繼續買水晶玻璃古董鏡子,銀的餐具,波斯地毯,手制床罩,貨色一堆堆地被送到新居,牆紙開始被糊起來,預期一個月後可以搬進去。

    百靈說:「惟一的遺憾,屋子還是大廈中的一層,到底他有多少錢呢?」

    「我不知道,不多也夠我們花的。」

    然後我們去買私人用品,一整套一整套的化妝品,內衣,睡袍,一打打的買,衣服全是聖羅蘭,不管實際不實際,有用沒有用。我沒有用支票,把現款一疊疊地塞在口袋中,只穿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彷彿一切從頭開始。

    百靈幫我數鈔票的時候有種溫柔的神色,一張一張地數,好像鈔票是嬰兒的手,柔軟的。動人的,她並沒有問我的感想。

    走累了我們喝茶,她說:「真沒想到,半年前你搬來與我同住,現在這麼快要搬出去。」

    「你的房間會空下來。」

    「是的,我登廣告好了,很快會有單身女孩子搬進來。這次——要租給一個空中小姐。」

    「百靈——」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白天我忙得比誰都厲害,把所有的工作結束下來。預備交給老闆,我不願意離開這些文件夾子。有它們存在我方是有真實感的,人們看見它們會想到我,所以我是重要的,但是現在我搬到新居去……

    他打來電話,笑道:「嘩,你真會用錢。屋子好嗎?」

    「好,再買一些字畫就可以了。」我說。

    「我的天,對了,你買了什麼燈?那種價錢?不全是水晶燈吧?」他不置信。

    我溫和他說:「查起帳來了,不,那些燈才便宜,餘數我貼了小白臉了。」

    他笑,「早知道娶個紅歌女,不必聽這些廢話。」

    「你讓我跟你,那是因為你愛聽這些廢話。」我說,「昨天光在太子行裡花了不少,單子在我這裡。」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現在新屋子裡,百靈告訴我的。」他說,「百靈送了你一隻音樂盒於,原先要給你驚喜的。」

    「屋子怎麼樣?」

    「很素,到處只是淨色,連瓷器都是藍白的。」

    我說:「那套茶盅與果盒是古董。」

    「你上當了,」他笑了,「但是這一切如果能使你高興的話——」

    「我很高興。」

    「銅柱床是從什麼地方買來的?」

    「你出錢,我自然找得到。」

    「可以下班了嗎?」

    「事情還沒做完,跟百靈去吃飯吧。」我說。

    「辭了職了?」

    「辭了,百靈會將我的情形告訴你。」我說。

    「丹,我喜歡你的屋子。」

    「屋子是我的嗎?」

    「你到胡千金律師樓去找梁師爺,簽個字兒吧。」他笑。

    「謝謝大人。」我說。

    那天下了班,連晚飯都沒吃,便去買東西,都已經買成習慣,毛巾都挑法國貨,雪白的,大大小小,厚疊疊。十多年來的夢想終於實現,買得那家小型精品店為我延遲半小時打烊,衣架都是自緞包的。

    多少年來我希望一衣櫃內只有藍白兩色的衣服,日日像穿孝,現在辦到了。

    現在要請一個傭人,事情就完了,那將是我的新家。

    百靈比我先回家。

    我問:「你們有沒有去吃飯?」

    「沒有,我一個人先回來的。」她在喝茶。

    我問:「你送我一個音樂盒?」

    「是。」她笑了,「以後你想我的時候,開盒子,就可以聽到一閡歌,會想到我們同處一室的情形,怎麼樣為了省電費不敢一晚開冷氣。」

    我微微地笑,心中一點喜意都沒有。花錢的時候往往又有一種盲目的痛快,花完了也不過如此,這幾天。我日日身上只穿有一條牛仔褲與一件襯衫。

    「謝謝你。」我說,「我也想送你一件禮物呢。」

    「如果真要送,請送我三十年用量的廁紙,我對於常常去買廁紙,實在已經厭倦了。」

    「一言為定。」我們哈哈的笑起來。

    我當然不能光送她廁紙。

    第二天一早我到珠寶店去買了一隻戒指送她,買好以後回酒店,老闆已經在那裡了。

    「旅途愉快?」我問。

    「開會開得九死一生,」他笑,「但新加坡妞卻個個精彩得很。」

    他坐下開始看信,沒半晌他怪叫起來。

    「這是什麼?這又是什麼?」他大聲問。

    「你左手是我的辭職信,右手是上級批准的回復。」

    「放屁!」

    「你不在,出差去了,當然由別人批准。人事部經理恨我恨得要命。」

    「你轉到什麼地方去做?」他問,「那邊出你多少錢?」

    「一個男人的家。」

    「你結婚了?」他詫異。

    「不,」我但白的說,「他不肯跟我結婚。」

    「丹!」

    「對不起。」我說。

    「丹,你不是那種虛榮的人。」老闆說。

    「當然我是,而且我非常的寂寞,我覺得屬於他是件好事,至少是個轉變。」

    「如果你不愛他,你不會快樂,如果你愛他,你更不會快樂。」

    「我辭職了。」

    「我需要你。」

    「登一則廣告,你會找到一打以上的人才,都是年輕貌美,剛從大學出來的,」

    「我希望。」他說,「你打算幾時走?」

    「現在。」

    「丹!別這樣沒良心,你在這裡蠻開心的,」老闆失望,我扭開了收音機。

    無線電裡唱:「日復一日,

    我得對住一群

    與我不相屬的人,

    我並不見得有那麼強壯,

    ……想跨過彩虹……」

    無線電是古老的,悠揚的,溫情的。

    老闆一臉不服氣。

    「所以你乾脆穿上牛仔褲來上班,混蛋!欺人太甚!」他敲著桌子,「沒出息。」

    我微笑著看著他。

    「你愛他,是不是?」老闆問。

    「不,我愛自己,我決心要令自己享受一下。」我說,「我喜歡做悠閒的小資產階級,做工我早做累了。」他沉默下來。

    「我的確辛勞工作過,」我說,「每天下班拖著疲勞的身子回家,第二天又起床,但白的說,我有什麼人生樂趣?那幾千塊錢的月薪要來幹什麼?想一件銀狐大衣想了十年,手停口停,動不動怕炒魷魚,老闆的一個皺眉可以使我三日三夜不安。要強迫自己學習處世之道,阿狗阿貓都得對著他笑,為什麼?撲著去擠車子,趕時間,換回來什麼?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太高大遠,與現實生活不符,我沒有一個富有的父親,我無法突破,你也聽過:自由需要很多金錢支持,你能怪我嗎?」

    「他有錢?」老闆問。

    「不錯,通常有點錢的男人從來不會看中我這種女人,」我苦笑,「我多年前認識他,我要他娶我,他不肯,與別人結婚去了,三年後又來找我,這三年我老了十年,我們的外表不能老,因為還得見同事見老闆,但是心卻比家庭婦女老十倍。」我說。

    「你會快樂嗎?」

    「不知道,我不會有什麼損失,晚上他不回來也是應該的,我不過是他的情婦。」

    老闆細看我,「如果我能供養你,我也會要這樣高貴的情婦。」

    「算了,我的薪水已經加得太高,有不少人妒忌。」我笑,「說不定有人說我跟你有什麼關係。」

    「他幹什麼?」

    「做生意,他妻子的家族在馬來西亞很有勢力,是做錫礦與橡膠的,每年給稅好幾百萬。」

    「到你五十歲的時候,他還會喜歡你?」老闆問。

    「男人的本性要在月人三萬元以後才看得清楚,現在我要是嫁一個小職員,到我五十歲。要不已經挨得一頭自發,要不他發財了,找小妞去。有哪個男人發了財不心癢難抓?越是蹩腳的男人越壞!小職員對著老婆不外是因為他沒有地方可去!」

    「你看透了人生?」他看我一眼。

    「也該是時候了,你看看,老闆,這間酒店上下三百多個員工,有誰可以嫁的?」我問。

    老闆說:「你在為自己找藉口。」

    「或者是的。」我忽然發現聲音中有無限的蒼涼。因此住嘴不語。

    「穿白襯衫……」老闆喃喃的說,「為了什麼?」

    「這件自襯衫是聖羅蘭的開絲米羊毛,時價一千三百五。」我說。他搖頭,「看不出。」

    「有錢就有這種好處,」我說,「你看不出是你的損失,從今以後我再不要做一個順眼的人,有誰看不順眼可以去死。」我很起勁的仰起頭。

    「今夜做什麼?」老闆問我,「與情人一起吃飯?」

    「沒有,自己吃飯。」我說。

    「快把功夫趕好。今天你還是我的助手。」他笑了。

    我也笑一笑。現在工作得特別用心,知道工作有做完的日子,當然可以放心做,如果一直做下去,綿綿無盡期,那可怎麼做得完,也不必用心。老闆很快發覺了我的真正工作效率。他看著我在說:「你這隻母狗,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用心工作,五年後你真可以做我的職仿。」

    「可是花自己賺回來的錢,有什麼味道?你不會明白的,下等女人,沒有本事的女人,不像女人的女人。才會要靠自己的月薪過活。」

    「什麼哲學?」老闆吃驚。

    我很愉快,如果這份工作不是太過悶,真會想繼續做下去,一直做下去。

    但是他不會允許,他已經把我的時間買下來了。

    我撥了幾個電話,聯絡到圖畫老師、法文老師。插花老師,都是些「名媛」做的俗事。

    終於我不再「出人頭地」,終於我達到了做女人的目的,但是滿足嗎?

    下班到新屋去,忙了一夜,所有的裝修進行得已經差不多,我把紙包紙盒一件件拆開來,把東西一件件取出,擺滿屋子,樣樣都是新的,從一個二尺高的鐘擺鐘,到一連串水晶的擺設,一樣樣的排好,放在架子上。

    大黑了,點起蠟燭,在燈下,我坐在沙發上,看著這些東西。得到了,也不過如此,因為已經得到了。

    吹熄燭火我才走的。

    百靈問:「你看見那只音樂盒子沒有?」

    我搖搖頭,我真的沒有看到。

    她揚揚手,「你那間屋子裡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她無可奈何,「簡直數不清楚。」

    我說:「我買了只戒指送你。」

    「你又不是男人,送我這種東西幹什麼?」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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