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踮起腳尖,手往上探。奈何一百五十九點九的身高還是構不到。
一股剛烈的男性氣息無聲地靠近她,一隻修長而寬厚的手往上一拿,輕而易舉地取下了馮羽桑踮了八輩子腳尖也拿不到的奶粉。
奶粉被放進她的推車裡,她感激的笑容在抬頭看到幫她取下奶粉的人之面孔時,剎時凝住;連即將說出口的「謝謝」,也哽在喉間。原本就白皙的臉龐,因震驚與不知所措而變得慘白,無法言語的她,只能靜止地望著眼前的人。
在超級市場入口乍見她的羅奇,即難以按捺心中的激動,但在他看見芃芃時,心立刻冷了一半。他不願思考、不願去相信她們兩人是母女。
四年多不見,馮羽桑依然文弱柔靚,除去她身邊的小女孩,她依然是他四年多前所認識的那個十九歲美麗少女。
一直跟在她的後面,一直到她像當年那樣地需要幫助時他才現身。他恨啊!恨她還是那樣無助,那樣讓人心生憐愛。呵,他就是被她這副模樣給騙的,不是嗎?
他強忍住心中的激動,逼迫自己冷漠地對待他眼前的女子。
「我好像認識你。」棕髮藍眼的他,竟操著一口流利的國語。見到馮羽桑又變了臉色,他不禁升起嘲弄之心。「我記得,你是第七個跟我上過床的女人。」
馮羽桑原本泛白的臉因憤怒與羞愧而漲紅,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裡流露出絕望與驚訝,她用力地別過臉,不願再見到那張輪廓分明的絕美臉孔。難道,她在他腦子裡的定義,只是一個跟他上過床的女人?噢,她怎麼忘了,他可不是保守傳統的東方人呀!「我想我並不認識你。」她鼓起了最大的勇氣,才說得出這句話。
他更瞧不起她了,她還是跟以前一樣,一遇到事情,就選擇逃避、封閉自己。「是嗎?馮羽桑。」他咬字清晰地念出那個令他愛恨糾葛的名字。
馮羽桑又是一震。他不但念出了她的名字,還念得如此深刻。再見到他的這一刻,往事立刻鮮明瞭起來。她想起她一遍又一遍地教他念她的中文名字;但無論他如何認真學、認真說,就是說得不標準,最後,兩個人都累得宣告放棄。從此,他一直喚她「桑桑」——如同小時候,她的父親與姑姑。
但是此刻,他卻念得如此自然,彷彿,已經練習了千百遍。驀地,她發現他從開口至今,沒有說到一句英文。她無心多去細想,他冷淡的口氣,使她只想快點離開。
突然,他伸出手拉住她推著車的手,但馬上又放開。雖是如此,卻在兩人肌膚相觸的一瞬間,都感受到如遭電擊的悸動。
他定定地看著芃芃。「這孩子……是你的?」
馮羽桑遲疑了幾秒。他想知道什麼?他看出芃芃和他相似的地方了嗎?「你沒有必要知道。」她不正面回答他的問題。
他看了她一眼,有些急迫,又有些掙扎。「告訴我,我想知道。」
「我不想讓你知道。」她執拗地回答,繼而滄桑地笑著:「我只不過是和你上過床的女人中的一個,不是嗎?」
羅奇蹙緊了眉,額上的青筋因憤怒而突起,他不屑地看著她,輕浮地:「你還想再試一次嗎?」
「卑劣!」她怒氣沖沖地抱起芃芃,東西也不拿地往外走。
「馮羽桑,我們會再見面的。」他在她身後說。
快走出門口的馮羽桑,背脊不禁涼了起來,差點因他肯定的語氣而亂了步伐。她頭也不敢回地躲進車內,不讓他看見她眼角的淚。
羅奇自購物籃中取出一個黑色真皮皮夾,對著皮夾喃喃自語:「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他握著皮夾,像是已握住了馮羽桑。
***
馮羽桑精神恍惚地癱坐在沙發上,桌上有一個白色的塑膠袋,而聰明乖巧的芃芃,則坐在一旁看著卡通鐘樓怪人。重點——是那個裝滿東西的塑膠袋。
那是她今天上午與芃芃在超市買的東西,因為羅奇的出現,使她來不及結帳便氣沖沖的走了。就在剛才,一個陌生的年輕人按鈴並把東西交給她,裡面的東西,就是她上午所選購的,包括那罐芃芃要吃的奶粉。
她完了!
她從沒想過自己這麼年輕就完了,全栽在那個音樂才子手上。羅奇一向愛恨分明、固執己見。早上他說「我們會再見面」,沒想到這麼快,下午他就查到她的住址了。
噢,她還有明天嗎?
巴箴沒頭沒腦地闖進來,嚇著了安靜的芃芃,馮羽桑把芃芃抱到自己腿上,拍著她的背。
「巴仔,你要死啦,這麼大聲。」
巴箴暫時不理會馮羽桑對她的咒罵,因為她有比跟馮羽桑打架還重要的情報。「馮羽桑,你的世界末日到了!RickyRoberts,那個R2……不是,那個羅奇……」
「怎樣?」馮羽桑迫不及待地追問。
「你知道他為啥來台灣嗎?他是被邀請來的,他要在台灣辦巡迴演奏會。他還有一個經紀人隨行,是陶曼莎。」巴箴一口氣講完。
「演奏會?」他的知名度已經高到台灣來了嗎?他也只不過是會彈彈鋼琴,吹吹薩克斯風,有必要來辦巡迴演奏會嗎?馮羽桑納悶不已。
回台灣後,馮靖邦為她開了一家出版社,出版兒童圖畫書,她掛名當負責人,無聊的時候才會上出版社去逛一逛,其餘的時間,她都陪著芃芃,她已經好久沒有去注意文藝新聞了,自然,也不知道羅奇要來台灣開演奏會。
「喝,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呢!原來,羅奇早在澳洲、歐洲各個國家都開過演奏會了,他在國外的知名度早就紅透半邊天了,是你這傢伙孤陋寡聞才一點屁也不知道。」巴箴振振有辭地說著,似乎忘了她自己也是在半個小時前才知道羅奇的知名度有多高。
「他在台灣也是有夠嗆的,才一個星期,台北和高雄的票已經被買光了。」
「票都賣光了?」馮羽桑不太相信。「只有兩百張吧?」
「啊?」巴箴的嘴張成圓形,迷糊的看著她。「不會吧!我打聽的很清楚,他很受歡迎,要不然,我們也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馮羽桑對巴箴的提議感到啼笑皆非。「神經病!要是被他認出來,我們會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怕什麼?人那麼多,燈光又那麼暗,他哪會看到我們?而且,一散場我們就走人,他找個屁啊!」巴箴胸有成竹地說。
「喂!別在我女兒面前講粗話,一天到晚屁啊屁的,一點都不長進。」馮羽桑板起臉孔來斥責著。中英混血的芃芃,比一般的三歲孩童還聰明,記憶力與模仿力也比一般小孩來得強。她真怕巴箴一天到晚講那些奇怪的口頭禪,會教壞了她的芃芃。
巴箴聳聳肩,坐在沙發上高高的蹺起她的二郎蘿蔔腿。「誰不知道咱們小芃芃是優良品種,放心啦,我影響不了她的啦!好啦!就這麼說定了,我們『一家三口』去聽羅奇?羅勃茲的音樂演奏會。」
「不太好吧?」馮羽桑的意志力開始動搖,想要見他的念頭愈來愈強烈。「票不是已經賣完了嗎?」
「哈哈!」巴箴從牛仔褲的口袋裡亮出三張羅奇?羅勃茲演奏會的門票。
馮羽桑馬上就有上當的感覺。「你不是說票都賣完了嗎?」
巴箴玩著手上的三張票。「沒錯呀,最後三張票,『剛好』被我買下來了呀!」
馮羽桑遲疑著,如果又遇見羅奇,他又問起芃芃的身世,她要如何回答?如果讓他知道了芃芃其實是他的孩子,他又會如何?
芃芃拉了拉馮羽桑的袖口,引她的注意。「去。」芃芃仰著小小的臉,一臉的認真。「媽咪去。」
她童稚的話讓馮羽桑訝異。她的小芃芃知道些什麼?看來這次,她逃不掉了。
***
羅奇回到下榻飯店,已經是下午的事了。那是一間雙套房,他和他的經紀人各住一間。他開了門,就見到他的經紀人半躺在沙發上喝酒。他只看了她一眼,正想直接回他的房間休息,便被她喊住:「Ricky。」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她,等著她的話。
「你今天見過她了?」陶曼莎開門見山地問。
他不置可否地在另一張沙發上坐下,隨手解開上衣的前兩顆鈕扣。
「我從你的眼神中看得出來,她對你造成的震撼力,依然可觀。」她盯著杯中琥珀色的液體。
他冷笑:「什麼時候你變成了心理學家?」
「那天在街上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了。」陶曼莎是個精明而美艷的女人,虛長羅奇兩歲,六年前開始擔任羅奇的經紀人,直到今日。她自信而驕傲地知道,羅奇與她的合作關係,會一直持續下去,因為羅奇離不開她;六年前她就知道。
「你看出了什麼?曼莎,你太聰明,但是我並不喜歡過分聰明的女人,如你。」
「這句話你說了好幾年了。」她淡淡地說。
「你絕對是個好經紀人;但肯定不是個好情人。」他犀利地分析著陶曼莎。
「何謂好情人?好情人的定義為何?如馮羽桑?」她的眼神充滿不屑,不懂她為何能牽動羅奇的每一根神經,在她眼裡,馮羽桑太過脆弱而不成熟,跟羅奇相差九歲,根本還是個小孩子。
「馮羽桑她不是個好情人。」他僵硬地批評。
陶曼莎瞭解地笑了一笑。羅奇的表情,像是在告訴每一個人,他在乎馮羽桑,非常。
「需要我再教你中文嗎?」她問。
羅奇站起身。「我想不用了,這四年來學的中文,足夠我用了。」
陶曼莎當然知道他要用在什麼地方。他學了四年中文,只為了馮羽桑,報復?討好?只有他自己知道,陶曼莎也只是知道一部分。儘管如此,在任何公開場合,他還是只講英文,包括這次來台灣。換句話說,他的中文只講給馮羽桑聽。
在羅奇欲走回房間之際,陶曼莎又再次喚住他。「今天需要我嗎?」
「不必。」羅奇不帶任何感情地回絕,並關上房門,隔絕了陶曼莎。
陶曼莎望著那扇冰冷的門半晌,才移回視線,將杯中的液體一仰而盡。快五年了,她天天重複地問這一句話,天天得到羅奇一樣的回答,但她還是天天等、天天問。
五年前,他認識馮羽桑的第一天起,便不再和陶曼莎有任何公事以外的牽扯。她愛羅奇,很愛;但她也恨馮羽桑,很恨。
但是她冷靜地要求自己,給羅奇和馮羽桑一年的時間,如果這一年內,馮羽桑沒有征服羅奇,那麼,她將不顧一切地搶回羅奇,甚至採取非常手段。對馮羽桑,她已經很寬容了。
幾年都等了,她不在乎多等這三百六十五天。
她一定會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