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屋子裡這空蕩蕩的模樣,顯然他不只沒有老婆家人,也沒有什麼親朋好友,才會連最簡單能招待客人的家俱都沒有。
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她轉頭朝往浴室走去的男人看去,卻見他走進浴室後,忘了關門,直接就拉下牛仔褲的拉鏈,開始尿尿。
雖然他背對著她,那還是讓她瞬間羞紅了臉,
「天啊。」她低呼一聲,忙將視線拉回來,張嘴提醒他:「喂,你忘了關門。」
她似乎聽見他歎了口氣,咕噥了句什麼,但他關上了門。
她爬站起身,再次環顧四周,這屋子沒有隔間,將近半打的啤酒瓶倒在地上,有幾件衣服像梅乾菜一樣,隨意的扔在角落,另一頭的牆角有一瓶插電的熱水壺,床墊旁還有吃完忘了丟的泡麵碗。
老天,這地方好可怕,幾乎就像流浪漢住的地方,那傢伙看起來也像流浪漢,她考慮著要不要趁他在上廁所時趕快落跑,但他已經開門走了出來。
看見這傢伙,她忍不住往後退了兩步,然後想起一個問題來,這個男人是救了她沒錯,但是——
「我為什麼會在這裡?」她瞪著他問,她只記得他救了她,事實上就連那段記憶都有些混亂。
他看了她一眼,道:「你喝醉了,講話語無倫次的,吐完就睡著了。」
她喝醉?還吐了?怎麼可能,她昨天才喝了幾杯雞尾——
噢,該死,她嘴裡真的有嘔吐物的味道。
「Vodka,我喝了螺絲起子!」她撫著疼痛的頭,恍然過來,驚慌的解釋:「我太久沒喝調酒,忘記那東西裡面有伏特加,我不能喝Vodka,一口也不行。」
他沒理會她,只脫掉了那件骯髒的T恤,裸露出結實的上半身。「我找不到你的鑰匙,只能把你先帶回這裡。」
那男人的腹肌讓她一瞬間睜大了眼。
老天,剛剛是那副身體壓在她身上嗎?
要死了,這傢伙的腹肌看起來活像巧克力一樣,塊壘分明。
她一瞬間有些傻眼,胸中的一顆心驀然跳快兩下,只能極力把視線拉到他臉上,鎮定的告訴他:「我的鑰匙在我逃跑時,掉到水溝裡了。」
他聳了下肩,像是對她的話語沒有任何興趣,只彎下身,從另一個黑色大垃圾袋裡,撈出另一件T恤,套在身上。
雖然皺皺的,但它看起來比較乾淨,它是白色的,她注意到上面沒有任何污漬,純白的棉布貼在他強壯的肌肉上,掩蓋了那堅硬的線條。
她死命將視線拉回他被胡碴掩蓋的臉上,告訴自己不要再盯著他的身體看。
就在這時,她腳邊突然傳來輕微的震動聲,她嚇得往旁跳開,低頭才看到床墊旁有一支手機,她還沒反應過來,那男人已經走來,彎腰拾起那支手機。
他重新站直身體,她這時才注意到他比她高了快一個頭,而且肩膀比她寬好多,如果有人站在他後面,一定看不見她整個人。
下意識的,她偷偷退後一步。
他以拇指快速操作手機螢幕,似乎在查看簡訊之類的,她趁機清了清喉嚨。
「那個,謝謝你救了我。」
他眼也沒抬,只轉過身丟下一句:「出去時把門帶上。」
說完,他將手機塞到那挺翹的屁股口袋裡,拉開門就走了出去,留下她一個人在這裡。
什麼?搞什麼?
她呆看著敞開的大門,不敢相信他竟然就這樣把她丟在這裡,但那男人真的這樣做了,他走了出去,留下一個陌生女人在他自己家中。
不,她不是陌生人,她是他的鄰居。
話說回來,他怎麼知道她是他的鄰居?他見過她?她怎麼沒印象?這傢伙有夠怪——
電話鈴聲響了。
這一次,是她家的,她回過神來。
慘了,她今天和店家有約啊!
她心頭一跳,迅速跑回隔壁,從門上的聖誕假花飾後拿出備用鑰匙開門,衝進去接電話。
「我來了,對不起,我知道我遲到了,我馬上就到!」她邊說邊換掉衣服,抓了大包包出來,經過他房門時,才慢半拍想到要替他帶上門,雖然他屋子裡根本沒什麼家俱,但若是他連僅有的床墊、電熱水壺和衣服都被人偷走,那就很不幸了。
她握住門把,替他關上了門,然後飛快衝下樓去。
「這樣可以嗎?」
「當然,太好了。」
「很高興和你合作,你的設計實在十分出色。」
聽到對方的稱讚,她露出開心的笑容:「謝謝。」
身穿Polo衫的男人站了起來,把支票交給她,朝她微微一笑:「抱歉拖得這麼晚,一起去吃個飯吧?」
「謝謝,可是我有約了。」她不喜歡和生意上有往來的人有牽扯,所以客氣的拒絕了對方。
雖然覺得可惜,男人還是禮貌的露出微笑,道:「那下回吧。」
「下回吧。」她笑著點頭,把對方給的支票收進包包裡,和他點了下頭,「那我先走了,再見。」
賣出了衣服,她踩著輕快的腳步,搭車回家。
公車到了站,她抓著帆布大包包下車。
到巷口時,她注意到隔壁的燈依然沒點亮,從她不小心在那傢伙的床上醒來之後,已經三天了,他像是消失了一樣,害她幾乎開始以為那件事根本沒發生過。
當然,只是幾乎而已。
每回她在夜裡走路,還是忍不住左顧右盼、行色匆匆,就怕再次遇上那群鬧事的流氓。
她想過要去報警,但她非但沒人證,那被打的人早就不見了,也沒物證,公園裡的監視器早在一年前就被打壞了,她聽說里長讓人修了三次,到第四次之後,他就放棄了。
那個公園白天還很多人運動,可是到了晚上,就有一群小混混在那裡鬼混,他們霸佔了公園的夜晚,每當警察來就會一哄而散,可是警察一個晚上只能來巡一兩次,完全無法阻止他們霸佔公園。
她那天晚上顯然完全喝醉了,才會忘記這件事,否則她絕不會走進那座公園。這幾天,她偶爾會想起一些片段的畫面,那些記憶讓她有些不安,她記得她嘔吐在他身上,還記得她趴在他背上。
很奇怪的是,她也記得她跪在草地上嘔吐時,他蹲在她身邊,手裡拿著啤酒和菠蘿麵包吃。
她分不清時間先後的順序,但她很佩服她吐成那樣,他還吃得下去。
那男人顯然有個鐵胃。
他一定是在吃完東西之後,才背著她回家的,之後的事她就沒有印象了。
第1章(2)
她爬上公寓的樓梯,發現走廊上的燈沒亮,她打開電燈開關,它掙扎的亮了幾秒,苟延殘喘的閃爍著,跟著在下一瞬間,忽然再次熄滅。
不會吧?她記得她幾個月前才換過的。
歎了口氣,她又試了一次,當然它完全沒有聲息,也沒發出任何燈光。
到底是誰說省電燈泡的壽命會比較久的?
翻了個白眼,她摸黑走回自己的門前,經過他門前時,她注意到他屋裡還是沒有燈光,她懷疑他這幾天都沒回家,她沒聽見裡面傳來任何聲響。
站在門口,她掏出鑰匙,試了老半天,最後才終於打開了自己大門,她打開屋裡的電燈,讓門敞開著,然後把包包擱到鞋櫃上,從儲藏室中翻出備用的燈泡,一手扛著鋁梯到門外。
她抓著燈泡爬上梯子,跨坐在上頭,一邊把壞掉的燈泡轉下來,再把新的給轉上去。